【案卷摘要】
接警:群众报警称菜市场门口两名女性互殴。经查,系家庭纠纷引发。双方伤情均不构成轻微伤,经调解结案,互不追究。
文书编号:霖公(云)行调字〔2025〕第0417号
一、菜市场
报警人在电话里说:“两个女的打起来了,在菜市场门口,扯头发,拉不开。”
我和老张赶到的时候,人已经被菜市场保安分开了。一个坐在地上,头发散了,嘴唇破了,左脸肿着。另一个站着,连衣裙肩带断了一根,手里攥着一绺头发——对方的。
坐地上的叫刘美凤,四十六岁。站着的叫周小莲,二十六岁。
“母女。”老张低声说了一句。
我看了他一眼。
“打之前有人听了一耳朵。这俩是娘俩。”
两个人看见我们,同时开口。
“她是我妈,她先动的手——”
“你闭嘴——你还知道我是你妈?”
“都别说了。”老张站在中间,一手挡一个,“回所里说。”
二、娘
在派出所里,分开了问。
我先问刘美凤。她坐在询问室的椅子上,拿纸巾擦嘴角的血,擦一下停一下,手在抖。
“刘美凤,周小莲是你什么人?”
“我女儿。”
“因为什么打起来的?”
“因为陈国栋。”
“陈国栋是谁?”
“我姐夫。”她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嘴抿了一下,“我姐姐的男人。我姐姐生了陈浩,十四年前没的。陈国栋是我外甥的爸。”
我停了一下笔。十四年前没的,那陈国栋原配亡故,陈浩是遗子。
“你姐姐没了以后,陈国栋和你们家还有往来吗?”
“他一个人带着陈浩过。我那时候已经离婚了,带着周小莲。我姐姐走的那年,他就跟我说过。他说‘美凤,你姐走了,以后家里就靠你照应了。’”。
她抬起头,眼睛里什么也没有了,包括光彩。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们全家人都知道。”
“然后呢?”
“我给他做了三年的饭,洗了三年的衣裳。他那个建材店,账是我帮着理的。我外甥陈浩,二十三了,我姐姐活着的时候,他叫我小姨,我姐姐没了以后,他改口叫我凤姨。我寻思改了就改了吧,反正早晚是一家人。”
“上个月,陈国栋说要娶媳妇了,家里人都以为说的是我。我妹妹刘美珍还专门给我打了电话,说‘姐,这回可算熬出头了。’我嘴上说别胡说,心里……”
她停了一下,突然用力把纸巾攥成一团。
“结果他说,要娶的是我女儿周小莲。”
我停住笔。
“陈国栋要娶周小莲?”
“对,这个老王八,他要娶的居然是我女儿,她才二十六岁,他都四十七了!呸,不要脸!他跟我说‘美凤,我想过了,小莲愿意跟我,我打算娶她。’”
“周小莲真的同意了吗?”
“她同意了。”刘美凤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绝望,像把一块石头从嘴里吐出来,“我问她什么时候的事,她说‘跟你没关系’。我说你知不知道,你妈这三年都在等他?她说‘那是你愿意等’。”
“然后你就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