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算过一笔账。
我死在长安。永和三年,西市口,我自己的摊子跟前。我倒在那儿,那张纸翻了两个身,往北去了。
我躺在白虎岭上。
这两件事隔着多远,我不知道里数。我知道的是:和尚他们是去年八月十五出的长安,走到这个岭下是三月十二。我听见沙僧报过数,他每天都报,三十一里,三十一里,他连风向都记。
七个半月。
他们骑马的骑马,走路的走路,一天三十一里。我比他们慢。我不是慢一点,我是慢很多——我左腿胫骨上有个豁口,我走路一深一浅,我快了要摔。我一天能走三十里,得从天亮走到天黑,中间不歇。
七个半月,一天不歇。
我没有七个半月。
事不过三。我已经变了两次,头一次忘的是那半句话,第二次忘的是那排树。第三次变完,我记不得我要去哪儿,也记不得我要找什么。我在地上躺着的时候想得很清楚:我要在第三次之前到长安。
我算完就知道到不了。
我坐在石头上,把这笔账又算了一遍。算完我说:那就先练。
二
三万不愿意走。
我把这个说了三遍它才动。它站在石头上,脑袋别在翅膀里,我喊它,它把脑袋拔出来看我一眼,又别回去。
我说:走。
它说:十七。
我说:不是十七,是走。
它说:十七。
我伸手去抓它。它跳了一下,跳到石头那边,还是不走。
我说:你不去我自己去。
我站起来往山下走了二十步。
我回头,它在我肩膀上。
它什么时候飞过来的我不知道。它落在我肩膀上,爪子勾住我锁骨那道缝,收得很稳。
我说:你不是说十七吗。
它说:十七。
我说:行。
我们下山了。
三
第一天走了二十七里。
我数着步子,数到十七从一开始,数了不知道多少轮。太阳从东边到我左边,到我后头,我影子从前面拖到右边,拖得老长。
路上有村子。两个。第一个村子在河边,我远远绕开了。第二个村子在坡上,有狗,狗叫得凶,我也绕开了。
我不是怕狗。我是懒得解释。
第二天走了三十里。我的脚——我没有脚,我说的是我踝骨底下那两块木头。那两块木头是我自己削的,左边那块削厚了小半寸,补胫骨的豁口。木头磨地,磨了一天,磨薄了一层。
第三天中午,我到了。
四
乱葬岗在两道梁中间那道坳里。
从上面看不出什么,就是一片坡,坡上长着蒿子和狗尾巴草,草比别处深。走近了才看见土包。
土包有多少个,我数了两遍。
第一遍二十六个。第二遍二十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