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危险自己露头。
被人摁在地上打?
扯淡!庄岩从来不是挨揍的料。
他只是有点……手痒。
有多久没为案子心跳加速了?
有时候,强得太离谱,真会烦。
烦得连破案都提不起劲儿。
人为什么爱找刺激?
就图个心跳漏拍、头皮发麻!
越吓人,越想往前凑;
越心慌,越要亲手掀开盖子看个明白。
一边哆嗦一边硬刚——这股劲儿上来,人立马活泛了!
当然,普通人这么玩,八成活不过三章。
但庄岩不同。
他脑子快,外挂稳,还能边跑边算账。
说白了,破案这事儿,跟打脸差不多。
反派先狂吹牛,摆pose,甩狠话;
主角慢悠悠现身,“啪”一个响亮耳光——
最解气的装逼方式,就是亲手撕碎凶手的假面具!
反杀!
“接下来,从哪儿下手?”
庄岩回到刑侦大队,往椅子上一瘫,闭眼嘀咕。
“怎么才能,把那个藏头露尾的祸根,逼它自己跳出来?”
肾上腺素哗哗飙,脑子像烧开的水壶,突突直响。
所有线索在他脑子里来回翻腾、拆解、拼接。
“有了!”
他猛地睁眼,眼底带着熬出来的血丝,却亮得惊人。
“先从系统给的任务名查起!”
任务名——食人血仇!
食人?血仇?
庄岩的脑子像被按了涡轮加速键,嗡地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