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二十九岁,已经成名了。在一场文学活动上认识的她。
她那时候三十岁,刚离婚不久。
她也是写东西的,发过几篇,不温不火。
活动结束后,她来找他,说喜欢他的小说。他请她吃饭,她去了。吃完饭,送她回家,她没让他走。
后来他们断断续续好了两年。
那两年里,她给他写过很多信,他回得很少。她来找他,他有时候见,有时候不见。她从没抱怨过,只是等著。
有一次她问他,顾寻,你对我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说,没怎么想。
她沉默了很久,说,我知道了。
后来她就不来找他了。
再后来,听说她去了南方,嫁了人,再没写过东西。
他最后一次见她,是2003年。
那一年他三十七岁,新书籤售,在南方一个城市。
书店里排著长队,他一本一本签著,抬头的时候,看见人群里站著一个人。
方晴。
她站在队伍外面,手里牵著一个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她远远地看著他,没走过来。
他愣了一下,想喊她。可她摇了摇头,拉著孩子转身走了。
孩子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他不知道那孩子是谁的。
后来他再也没见过她。
现在她站在他面前,二十岁,穿著碎花的连衣裙,头髮披著,眉眼生得好看。
她什么都不知道。
可他知道。
他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
知道她会喜欢他,会等他,会问他那句话。知道他不会好好对她,会让她失望,会让她一个人带著孩子,在签售会的人群里远远看著他。
他知道他欠她的。
方晴看著他,眼睛亮亮的。
“你那篇《坡上宴》我看了。我以为是个老作家写的。那么老练,那么沉得住气。”
顾寻没说话。
她说:“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她看著他,眼睛里有一种东西。那种东西他太熟悉了。前世见过无数次。那是欣赏,是好奇,是想要认识他、了解他的那种光。
方晴说:“你是怎么写出那种感觉的?那些老人,那些苦,你年纪也不大,怎么会懂?”
顾寻想了想。
“我就是在那种地方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