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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儿童文学史前足迹(第2页)

《天籁集》,收浙江儿歌46首,郑旭旦编,清康熙初年(1662);

《广天籁集》,收浙江儿歌24首,悟痴生编,清同治十一年(1872);

《越谚》,上卷有《孩语孺歌之谚》,收录不少民间儿歌,范寅编,清光绪八年(1882);

《北京儿歌》,收录北京地区流行儿歌70首,并附有英文译文,意大利人韦大利编,1896年。韦大利在序文中不无推崇地写道:“在中国民歌里,可以寻到一点真的诗”;“这些东西,虽然都是不懂文言的未上学的人所作,却有一种诗的规律,和欧洲各国相类似,和意大利诗法几乎完全相符合。根于这些歌谣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种国民的诗,或可以产生出来”。自此,中国的儿童歌谣开始为欧美所注目;

《孺子歌图》,中国儿歌集,收录儿歌140首,英文排印,附中文原文,配有根据儿歌内容拍摄的照片插图,图文并茂。美国人何德兰编译,1900年在纽约出版;

《下里歌谣》,收儿歌81首,大多为创作儿歌,作者伍北鳌,1906年刊行,序文写道:“幼稚之年,未识道理,强而聒之,非所乐闻,惟俚俗之歌,入耳而不烦,上口而不逆,嬉戏之余,使其侣相唱相和,以能诵为高,强记为乐。及其长也,示之以义之所存,涣然冰释,怡然理顺……”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儿歌的特殊作用已有更清晰的认识,儿歌童谣合儿童的趣味、寓教于乐的品格及其在儿童教育与儿童成长中的价值已越来越凸显出来。

近代新教育制度确立以后,与提倡教材“应以儿童发达的顺序为转移”的新教育观相呼应,一批“先进的中国人”,如黄遵宪、梁启超、曾志态、鲁迅、周作人等,都参加到儿歌童谣的编创队伍里,并在他们带动下,出现了不少以儿歌童谣为主要内容的儿童报刊,如《小孩月报》(1875)、《蒙学报》(1897)、《蒙养学报》(1903)、《童子世界》(1903)等,并且还有配合学校教育的儿歌童谣体课本《最新妇孺唱歌书》(1904)、《教育必用学生歌》(1904)等。待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催生中国儿童文学时,儿歌童谣因其与儿童精神生活的深厚联系,被作为儿童文学的最基本体裁得到了空前重视与发展。

2.神话、传说与民间童话

民间文学除韵文类的童谣、儿歌外,还有一类散文体,即一般所说的广泛意义上的民间故事,主要指神话、传说与民间故事三种形式。神话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远古神话(原始神话)、神话传说到神话故事这一漫长的演化进程。传说本是与神话同源,但只是在神话丧失神性之后才得到充分发展。许多民间童话本身就是神话与传说的变体,但童话因子在神话与传说之前就“以自由联想和简单语符游戏的形式存在于原始思维和原始民族的生活之中”。神话、传说与民间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是儿童与成人共享的,但由于人类种族发生与个体生长之间存在着心理与行为上的复演性,又为儿童情有独钟,尤其是民间童话一直是古代儿童所喜闻乐见的,是民间文学中除童谣、儿歌外,最具有儿童文学性质的文学形式。

(1)神话、传说的起源及演变

神话是世界上最古的文学,它们在各国发生,远在发明文字之前。神话一词,英文写作myth,源于希腊语,表示原始时代关于神奇的事物,或受神能支配的自然物的故事。茅盾认为:“‘神话’这名词,中国向来是没有的。但神话的材料——虽然只是些片段的材料——却散见于古籍甚多,并且成为中国古代文学中的色彩鲜艳的部分。”

神话的源头在人类之初。这个时期,“在宗教领域中发生了自然崇拜和关于人格化的神灵以及关于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原始的诗歌创作、共同住宅和玉蜀黍面包——所有这些都是属于这一时期的。它也产生了对偶家族和组成胞族和氏族的部落所结成的联盟。想象,这一作用于人类发展如此之大的功能,开始于此时产生神话、传奇和传说等未记载的文学”。这一“未记载的文学”——神话与传说便是人类最早的文学形式,它的产生时代应该是在原始人类自发建立氏族之后,其发展又受到氏族制的制约并在氏族内部进行。

关于我国氏族制的体制,《吕氏春秋·恃君览》中有这样的记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而不知父。”由此推知,该是母系氏族在先,女性生殖崇拜在先。正如恩格斯在考察人类婚姻起源时所指出的那样,尽管家庭的第一阶段是血缘家庭,但粗野的群婚形式一定更古老,这也验证了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世系”,因而“也承认女系”为先。我国考古发现也证明了这一推测。因此,远古神话中的主要人物大多是女性,如女娲、羲和、西王母等,而所述故事最初也大多是与生殖崇拜相关的女性感应受孕一类的神话,如女娲之腹(《山海经》)、简狄吞卵生契(《周本纪》)、姜嫄履迹生稷(《史记》)等。

以反映原始人类意识的神话,必然与氏族生活密切联系,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息息相关。随着男女因性别差异而滋生的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入,男性日益显示其主要和重要的作用,最终导致了父权制的确立并鼎盛,与此相应的男性及部落始祖的图腾意识也逐渐抬头,表现生殖崇拜的原始神话也因之逐渐演化为氏族祖先崇拜的新神话。

祖先崇拜神话是直承女性生殖崇拜系统而产生的一大批感应而生的始祖诞生神话。将自己的始祖之生说成是天意神授,不无抬高自己这一族的名望与地位的意思,如三皇五帝神话中,祖先形象就是人神合一。

早期人类在变幻莫测的大自然面前感到无能为力,心中油然生成对大自然的畏惧与敬仰,认为自然神是一切事物之母,因而对祖先崇拜又被理所当然地纳入了自然神的系统之中;加之原始人类的发展已开始脱离穴居时代,进入部落——部族为社会组织形式的农业生产时代,人与自然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出现了以自然崇拜意识为主,同时又与生殖崇拜、祖先崇拜密不可分的自然崇拜神话,如伏羲诞生神话、精卫鸟神话等。神话中的形象也逐渐发展为以自然物如日月星辰雷电等为主。又因为在人类了解自然与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涌现了各方面的英雄人物,这样又有了英雄崇拜神话的诞生,如征服自然的英雄神话(盘古开天辟地、夸父追日、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部落战争英雄神话(炎黄之战、蚩尤与黄帝之争等),以及关于创造发明的英雄圣贤神话(神农辨药、宁封子制陶、仓颉造字等)。

综上所述,远古神话由初期的生殖崇拜神话发展到中后期的祖先崇拜神话、自然崇拜神话和英雄崇拜神话,在其演进过程中,神性已逐渐丧失,而人性则日益明朗,这表明原始社会的发展已经走到了人类文明时代的门槛,作为人类童年时代特有的精神文化形象——用想象来征服自然力的神话,“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上被支配”,“也就消失了”。这样的事情大约发生在氏族制被奴隶制替代的时代,人类已从“幼稚的童年时代”进入“成熟的成人时代”,想象已发展为一种自觉性的审美活动,作为这一审美活动成果的神话,与远古神话相比,已很少宗教色彩,而是更人性化、世俗化、艺术化,具有了传说或故事的特征。正如鲁迅所说:“迨神话演进,则为中枢者渐进于人性,凡所叙述,今谓之传说,传说之所道,或为神性之人,或为古英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神话产生和流传的基础在一步步削弱,“而社会生活日趋纷繁复杂,军事斗争、英雄业绩等重大事件,引起人们传颂自己历史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传说逐渐兴旺,从而产生了同一事件、同一人物的神话与传说并存或神话经过历史化向传说转化的现象”,如祖先神话与氏族来源的传说、英雄神话与人物传说等。同时,许多自然风物传说,也是通过这样的途径从自然神话演变而来,即把原来的超自然力逐渐转化到人们可以认识的客观事物,使它和人们的生活更加接近。传说发展到后世,情况完全不同,它经常根据某一人物、食物、山川古迹、自然风物、社会风俗来创作故事,这便是后来人们给传说所下的定义所揭示的,“传说是与一定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地方古迹、自然风物、社会习俗有关的故事”。

其实,传说的发展并非简单地脱胎于神话。不难想象,原始人除祭祀、图腾崇拜和巫术活动之外,应该还有一个与之相对的世俗领域,即“人的世界”,也应该有一种反映人的世俗生活的传说故事,只是那时神秘思维占主导地位,一切都打上了神的色彩,世俗传说也难免让位给神话或渗透到神话中去,只有在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尤其是人类发展由童年期(含英雄期)进入成年的普通人的时期,人类主体意识随之觉醒,以人或“神化了的人(英雄)”的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传说故事才拥有了得以发展的沃土与充足的阳光。

从上述对神话、传说的起源、演化及其发展的粗线条勾勒中可以看出,神话与传说并非是以儿童为对象的文学形式,但毫无疑问至少它是由儿童与成人共享的。无论从神话、传说及人类文学之滥觞这一角度(人类童年时代的文学),还是从神话、传说与儿童精神生活的内在联系,都应该从这里溯寻散文体儿童文学最原始的胚胎。

普通生物学告诉人们,生物发展史可以分为两个紧密联系的部分,即个体发育与系统发展。也就是个体的发育史和由同一起源所产生的生物群的发展史。个体发育史与系统发展史的简单而迅速的重演,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所说的:“母腹内的人的胚胎发展史,仅仅是我们的动物祖先从虫豸开始的几百万年的肉体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一样,孩童的精神发展是我们的动物祖先,至少是比较近的动物祖先的智力发展的一个缩影。”换言之,新生儿只具备动物祖先的心理水平,其后还有一个从“原人心理”进化到“现代文明人”的“第二次成人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期,正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儿童期”或“未成年期”。所以,神话、传说时代的儿童以神话、传说为其文学自不必说,就是今天,神话、传说作为人类系统童年时期的文学与儿童文学作为儿童的文学之间因为人类进化的特点而具有某种程度的同构关系。中国近现代儿童文学由萌生走向自觉也正是抓住了这一契机,将神话、传说稳固地纳入到儿童文学的基本体裁。

1908年,孙毓修(1871—1923)主编我国历史上第一种专供儿童阅读的文学刊物《童话》丛刊(1908—1916)时,就收编了很多神话、传说作品。他在《儿童读书之心理》一文中写道:“在儿童期,如史传中三大种族神话、叙事诗及其他古典等,皆可作为精神的滋养物。此等神话时代故事,与少年之关系,较现今之文明,尤为密切,以少年时代与神话时代相故也。”

1913年,周作人在《童话研究》中也指出:“盖个体发生与系统发生同序,儿童之宗教亦犹原人,始于精灵信仰,渐自推移,以至神道,若或自迷执,或得超脱,但视性习之差,自定其趋……足知童话者,幼稚时代之文学,故原人所好,幼儿亦好之,以其思想感情同其准也。”1920年,周作人在《儿童的文学》里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并迅速为当时的儿童文学倡导者所接受,成为一种时代共识。1921年,郑振铎在《儿童世界》创刊《宣言》中写道:“因为儿童心理与初民心理相类,所以我们在这个杂志里特别多用各民族的神话和传说。”

1932年,我国第一部《儿童文学概论》出版,再次明确地写道:“儿童是人的一期,等于人类学的原人一期,因为人类的个体发生和系统发生相似……原人文学亦即儿童之文学。”由此实现了作为民族民间文学的神话、传说向现代意义的儿童文学(童话)的转移。

(2)民间童话的诞生、流传及其整理

神话、传说进一步演化便出现了一些以其为原型或母题的民间童话。所谓民间童话,指的就是那些“原始民族信以为真而现代人视为娱乐的故事,亦即神话的最后形式,小说的最初形式”。故事还是那一个,神话、传说“信以为真”,童话却是用来娱乐了。这里说童话是神话传说的最后形式,或由神话、传说演化而来,是就童话作为一种冒险和独立的民间文学形式出现在神话与传说之后而言的。其实,最初的童话即产生于神话、传说的流传过程中。比如,原始人为了解释打雷这一自然现象,从神灵崇拜仪式里产生了雷公神话,当大人将这个神话讲给孩子听时,为了适合孩子的口味,会很自然地将雷神说成雷公公,并且告诫孩子,如果不诚实,做坏事,雷公公就要发脾气。神话就是这样在儿童的接受中变成了童话。这是由讲述对象的特定性——儿童听众所决定了的。

以幻想为本质的童话,它最初的萌芽还可能在神话、传说产生之前,那时,幻想——这一童话因子,作为一种原始思维支配的心理本能,就以自由联想和简单语符游戏的形式,存在于原始思维和原始民族的生活中了。原始人在行走时偶尔抬头,看见月亮也在走,便自言自语,“月亮跟我走”。这既不表明他对月亮的崇拜,也不能说他是在创作童话。但应该承认,人类对这种联想的表达已经具备了语符游戏的性质,确是文学艺术(尤其是童话)的最早胚芽。只是这时人类受制于自然力的支配,不得不借幻想来将自然力人格化,通过幻想的方式去娱悦和战胜种种异己力量,这样便产生了神话与传说,作为文学艺术胚芽的童话因子,就积淀在这种通过幻想构成的具有实践功能的神话和传说里。

神话、传说依赖口头语言得以保存与流传,而口头语言,具有一种不知疲乏的性质,就像铁的器具那样,即使打破了也不至于消失,用碎片还可以重新锻造。语言的这一特性使它们在各个环节上都可以与新的因素结合,生成新的故事。语言的这一“不知疲乏”的“重新锻造”的功能与人类普遍的“交话的兴味”相结合,新的故事就被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在热带地方,天气酷热,野蛮人常群集在椰子树下,或跪,或坐,或卧,以说讲故事为乐。在寒带地方,室外风雪交作,不能外出,于是他们也在屋子里生了一堆火,围在四周,互相讲述故事。这种现象,在民族心理学和人类学书中常有目击的记载。”譬如,马林诺夫斯基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一书里,就有类似生动的记录:

十一月末正是湿季来临的时候,园子里没有多少事情可做,渔季还没有热闹,航海的事乃在未来,可是已经过去的收获季节所有的跳舞与宴会还使人喜气盈盈的。和睦是这时的空气,时间现在手上,没有甚么忙,天气不好,常使他们在家。我们就在傍晚薇曛的时候走进一个村子,坐在火旁;熊熊的火引来的人,越黑了越多起来,谈论也更有兴味。迟早必有人要求讲故事,因为这是童话(Fairytales)时令。被请的人假定能说善道的,不久便使人发笑,使人驳难,使人追问;他的故事于是成了表演,而不只讲述。

一年底这一季,民间故事的一种叫作“库夸乃布”(Kukwanebu)的常是在村内讲述。有一种模糊而不甚重视的信念,以为讲述这类故事可使新在园内耕植的植物收成得好一点。为使这种效果有效起见,必在故事末尾唱一段小曲,提到某种叫作“加西耶那”(Kasiyena)的极能繁殖的野生植物。

由此可见,“童话的产生大概就由于交话本能的发达而来”,因为“交话”的结果必然是促使神话传说由历史性向文学性、宗教性向审美性、神圣化向世俗化的转变,从荒古时代的神话与传说变为活的故事。待到神话土壤消失之后,神秘的魔法随之消除,原始思维中的童话因子便异常活跃起来,在人的创造本能与娱乐需求的支配下,有了一个民间童话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大约是人类史上的封建时代。尤其是中世纪前后,讲故事被当作一种娱乐手段而自觉运用,并且出现了专业的故事讲述人(如说书卖唱者)。这些讲故事的人,自觉收集民间神话、传说,并顺应听故事人的兴趣进行加工改造,使得故事原指的特定内容日益淡化,神话、传说中的形象也因此获得了自身的独立性,成为一个“有意味的形式”,供人们借用。即使是那些描述真实历史的传说,它的发展方向的“一个无可争辩的特点,是随着时间的演进,相信的人越来越少”,只作为故事供人们娱乐与欣赏了。

到了这一时期,神话、传说、童话三者之间虽然紧密联系,但已经有了明显的分野。“原始社会——上古,野蛮民族,文明国的乡民与儿童世界——的故事,普通分作神话(Mythos)、传说(Saga)及童话(Mar)三种。这个希腊、伊斯兰和德国来源的字义,都只是故事,现在却拿来代表三种性质不同的东西。神话是创世以及神的故事,可以说是宗教的;传说是英雄的战争与冒险的故事,可以说是历史的;这两类故事在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异,只是依所记的人物来区分。童话的实质也有许多与神话传说共通,但是有一个不同点:便是童话没有时与地的明确的指示,又其重心不在人物而在事件,因此可以说是文学的。往往有同是一件事情,在甲地是神话或传说,在乙地却成了童话,正如从宗教与历史里发生传奇的小说一样。”性质上的不同,又不妨碍它们在表现形式上的同一性,往往“故事还是这一件故事,拿来说明宇宙文化之所以然,就算是神话;只当作小说听了好玩便是童话;若是相信某人某地所曾有过的事迹,那又在这两者之间,是一种传说了。神话可以说是古代初民的科学,传说是历史,童话是艺术,大有一气化三清之概”,只是童话越到后来越失去了它的信用(即用以表现原人之思想与其习俗),人们拿它当故事读与听,于是被转移过来,归入文艺里供人们欣赏了。“约言之,神话者原人之宗教,世说者其历史,而童话则其文学也。”

然而,值得提出的是,大量的童话故事最初并不是为儿童而存在的,但又是儿童与大人共享的,而且,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中,由于社会经验、劳动技能、风俗习惯、道德准则等,都得靠长辈的口述方式传授给晚辈,儿童就是接受传承的对象。古人在意识到儿童爱听故事后,就会很自然地选择故事形式将一些条规与常识演绎为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便于儿童吸收它。这样的情形,因为“中国向来不曾有人搜集童话编纂成书,或加以考证”,但在国外就有很多例证,如印度在公元前275年至公元275年间成书的《五卷书》,就是一部为儿童搜集整理的民间童话集,它的出现曾被认为是世界儿童文学发生的标志,德国的一些研究者也认为世界儿童文学产生于《五卷书》。在欧洲,还有法国沙尔·贝洛的《鹅妈妈的故事》,德国格林兄弟于1812—1822年间搜集整理的《儿童与家庭童话集》,这些为儿童搜集整理的民间童话故事集,也大多因为儿童喜爱,才得以保存下来,成为公认的世界儿童文学最宝贵的遗产。

在中国,“童话”一词出现在清末,孙毓修将他创办的我国有史以来第一种儿童文学类丛刊定名为《童话》(1908),意思就是供给儿童阅读的读物,其中刊发的主要作品来自民间童话,译介的外国作品也多是安徒生以前流传于西方的民间故事和童话。1911—1914年间,周作人写下了《童话略论》《童话研究》《古童话释义》三篇我国历史上第一批有关童话的文论,多次指出,“童话亦即儿童之文学”,并由此倡导中国的儿童文学。1920年,周作人在《儿童的文学》中,又具体将童话作为儿童文学的基本体裁之一,与歌谣、寓言、传说、写实故事、戏曲等形式并列,这一认识与体裁分类已经与今天的对儿童文学的理解无太大差别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儿童文学的自觉就是从搜集与研究童话(广义,包括神话与传说)开始的。

综上所述,中国儿童文学的基本体裁样式,最初都是从民间文学中演化过来的。虽然从神话、传说到童话这一纵的逻辑发展过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然而,“人类思维的发展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低级的思维形态不断向高级形态发展,后一阶段以前一阶段为基础,同时又包括了前一阶段的思维形式,而不是取而代之”,因而,发生于人类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的文学形式又得以奇迹般地汇聚在后一个阶段——“儿童的文学王国”里;这也是人类个体发生与种族发展的复演同构所产生的独特的文学现象,古老的民间文学样式会在儿童世界里得到新的生长点与发展契机。也正是这样,神话、传说和“各种民间故事”才被稳固地纳入了“儿童文学这个自主共和国”。

中国儿童文学为什么迟迟不能走向自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搜集与记录”民间故事(包括童谣、神话、传说、童话、故事)这个中间环节,因而,中国丰富的民间文学样式也就迟迟未能以文字这样一种“有特色的形式”确定下来。所以,1909年,孙毓修创办《童话》丛刊,实际上是架起了一座民间文学通向现代儿童文学的桥梁,《童话》中采用民间的童谣、神话、传说与故事等,不仅顺应了当时社会“儿童本位”思想的启蒙要求,也满足了生活中的儿童饥渴的心灵对精神读物的听读需求,更具有儿童文学发生学上的意义,作为一种“有特色的形式”供作家在创作中借鉴与模仿。当时这种借鉴与模仿是以适应儿童的接受为目的与出发点的,一种“为儿童的文学”就这样应运而生,悄然地生长起来。

(二)民间文学伴随着儿童成长

在考察民间文学之于儿童文学的意义时,如果仅仅看到两者在文学体裁形式上的渊源流变及其同构对应关系这一面,还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儿童文学之所以能在文学大家庭中独立“门户”,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是以儿童为接受对象的特殊性,因而,离开“儿童”这个接受群体,是说不清楚“民间文学孕育了儿童文学”这一命题的。在前面的文字里,我们不止一次地使用了“共享”或“同构”这个词,说的就是儿童还没有来得及从人群中分离出来作为特殊的群体从各方面被给予重视与照顾以前,儿童是与成人一起汲取民间文学这一他们共同的文学营养来滋养童心的。

1.早期人类儿童接近文学的途径

(1)民间故事存活在氏族或部落的文化系统内,通过各种仪式与儿童发生直接和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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