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猞猁是独行侠,神出鬼没,还擅长偷袭,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连老猎人都很难抓到。
“这是要截胡啊。”
更麻烦的是,这只猞猁显然是盯上了这群马鹿,想偷袭那只体弱的母鹿。
如果让它先动手,鹿群肯定炸窝,到时候四散奔逃,
別说打公鹿了,连根鹿毛都捞不著。
而且猞猁受了惊,钻进石缝里就找不到了,那身雪白的皮毛可就浪费了。
自己这趟就白来了。
陈锋心里快速盘算著。
必须抢在猞猁前面动手。
但公鹿的位置不好,贸然开枪大概率打不中要害,反而会惊跑鹿群。
怎么办?
就在陈锋思考怎么办的时候,猞猁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耳朵猛地竖了起来,金色的眼睛朝陈锋的方向扫了一眼。
但它什么都没看到。
陈锋藏在巨石的阴影里。
猞猁犹豫了两秒,又转过头,继续盯著那只母鹿。
身体弓了起来,后腿肌肉绷紧,隨时准备发起衝锋。
不能再等了。
陈锋的手指搭在扳机上,缓缓扣下。
陈锋並没有瞄准那头最大的公鹿,而是瞄准了那只准备偷袭的白猞猁,
这东西皮毛太珍贵了,要是能打下来,比鹿肉还值钱。
而且打了它,鹿群受惊,肯定会往山口跑,那里有黑风埋伏。
子弹打出的瞬间,那只猞猁正腾空而起,四爪离地,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
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它的脖颈,从左侧贯穿到右侧,带出一蓬血雾。
猞猁的身子猛地一震,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拍了一下,从半空中跌落,
在地上翻滚了几圈,四爪蹬了几下,就不动了。
一枪毙命。
陈锋没有急著去捡猞猁,因为枪声一响,鹿群瞬间炸了窝。
那头公鹿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带著母鹿群,疯了一样向著山口方向狂奔。
三只母鹿跟在它身后,跑得比兔子还快,眨眼就衝出了几十米。
它们跑的方向,正是北边的山口。
那里有黑风和白龙。
山口处,黑风和白龙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听到枪声,两条大狗猛地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挡在鹿群的必经之路上。
黑风站在路中间,呲著牙,发出狂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