趾缝艰难地張開到最大,捋着上下。
脚趾时不时踫到,她没力气了,脚趾都抻到抽筋,又被他捧起来,粉嫩足心相对,挤出一道窄窄的,而他穿梭着,喉结滚出低哑的歂。
那声音听了叫她脸红。每每这时,她仰躺着总想去看哥哥的脸。那一定写满了狂乱的晕眩的令人意乱情迷的情yu。
可是哥哥不给她看。修长的指捂过来,带着淡淡的清爽香氛,哑声:
“别看,嫣嫣。”
随后,有什么炙烫的,溅到她足底。空气里泛起苦杏仁和碾碎栗子的气息,清苦的,膻膻的,叫她闻了心尖很痒很痒。
明徽小小惊呼一声,他低低地道歉:“妹妹,对不起。弄脏了你的脚。”
裴湛宁依旧不给她看,但她在他的遮蔽里偷偷睁开眼睛,那感觉让她联想到爆浆的泡芙。
不害臊地说,经过那段时间的“锻炼”,明徽常觉得自己脚趾的灵活度变高了。她可以随意地弯曲关节,将趾节張到极限。
就在这年炎热的夏天,学校里流行起了穿凉鞋。女孩子们穿着凉鞋和裙子在学校里走,走路时鞋跟碰着瓷砖地面,吧嗒吧嗒地响,像指节敲击在黑白琴键上时流露出的动听音乐。
明徽也买了一双羊皮小凉鞋。水钻,细细的带子和细跟。用来搭配她的白色小裙子。可头一次她把这双凉鞋穿出门,到北城大医学部里找裴湛宁后,他就不乐意她穿凉鞋了。
他不准许她把凉鞋穿出门。
“可是买了不穿,很可惜的。”她不服,小小声和哥哥顶嘴。
“在家里穿给我看就好。”说这话时他正倚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她修长白皙的双腿。她腿肚子被蚊子叮出一个红红的包,痒得她想抓。他不给她抓,给她喷了花露水,又给她按摩。
蚊子自然是被裴湛宁打死了。
他打蚊子打得很凶。
“在外面也想穿。”明徽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不许。外面那些男的,他们都在偷看你的脚。”裴湛宁说。别以为他没看见,他牵着漂亮如天仙般的明徽路过篮球场时,那帮小子们的眼睛全直了,视线跟X光机似的,从明徽脖子直扫到她的脚。
“没有吧”
明徽犹疑道。她不知道自己的脚有什么好看的。
“它们很漂亮,嫣嫣。”说着,他握住其中一只,在她脚背上印下一个吻。
她的脚是偏修长干瘦的那挂,筋络分明,白皙的脚背有淡蓝淡紫交错的血管。
漂亮,漂亮。
哥哥总是不吝啬她的夸奖。
好像她浑身上下他都觉得漂亮。
只不过,她一直对自己的脚无感。等去了罗德岛,研究生时期有个白人女舍友,见了明徽的脚,夸赞它们好看的同时,一语道破天机。
“Iris,你穿浅口单鞋露出趾缝,若隐若现的,就像那儿有勾人的小秘密,神秘和性感拉满了。”
“你不觉得露出一点趾缝很性感吗?好像男人天生就对这种有缝的东西着迷呢。”
冷不丁想起这些,明徽脊背轻颤,弯下腰,手指揪着鞋帮,一声不吭地加快了穿鞋的速度。
这个动作反而令她脊背曲线显露出来,柔美白皙的,笼在层层碎钻背链之下,脊沟若隐若现。
好似只消有男人握上去,就能轻而易举地掌住她那两片薄薄的、欲飞的蝴蝶骨。
“腾”地一下,裴湛宁就有股心火冒出来了。
合着她就顶着这么个大美背,给人看了这么久?
等明徽重新起身,只迎上哥哥暗了又暗的眼眸,底下暗潮汹涌。
一股危险的气息霎时攫住了她,令她心底一紧,手臂反剪着,指甲摁住了墙壁木板,直摁得指甲边缘泛白。
这动作,像她想把脊背藏起来似的。
裴湛宁走到她跟前,才不给她藏,带起她手腕,哑声:
“来,给我看看。”
“”
他带起她修长的皓臂,如华尔兹转圈般,她在他身前转了个圈儿,荡起一阵鸢尾调的轻风,华丽柔和,似有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