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器物:金石耐久,草木不久
“器物之占,则金石之质终远,草木之质终不久也。远者,以全卦之数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数为月期。又近者,以全卦为日期也。”
器物也分材质:
金石之类(比如砚台、铜器):耐久,用全卦数定年。
草木之类(比如笔墨、木器):不久,用全卦数定月。
更小的东西(比如一支笔、一张纸):用全卦数定日。
“如置砚,则全卦之数为岁。计笔墨亦可以全卦为岁计。笔墨之小者,以日卦之数可也。”
比如新买的砚台,全卦数多少就是多少年。笔墨也可以用年来算,但如果笔墨很小,就用日数。
四、先天卦例:旦夕之事,不必远日
“如先天观梅与牡丹二花,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则不必决其远日也。”
先天卦(以数起卦)里,像观梅占、牡丹占,都是当天或第二天就发生的事,所以用卦理推断,不必定太远的日子。
咱们回顾一下观梅占:邵老爷子当天起卦,推断第二天黄昏有少女折花摔伤。这就是“旦夕之事”,用卦理直接推出次日。
五、后天卦例:用方位和物数合计,以日计
“如后天老年、少年、鸡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数合而计之。老少、鸡牛之占,亦只可以日计也。”
后天卦(以象起卦)里,比如用老人的方位、少年的神色、鸡牛的动作来起卦,就要把方位卦的数和物卦的数合起来计算。像老少、鸡牛这类占,一般只按日计算。
咱们讲过“老人有忧色占”:邵老爷子在路边看见一个老人面有忧色,按老人方位(乾)和老人本身(乾)起卦,算出当天老人有鱼骨之厄。这就是以日计。
六、永远之占:可以放大单位
“若永远之占,则以日为月,以月为年矣。”
如果是非常长远的事,可以把“日”当作“月”,把“月”当作“年”。比如卦数显示3日,可以理解为3月或3年,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寻常占事的应期:看生体和克体
“占者详吉,必又寻常之占事刻期,则于全卦中细观生体之卦为吉,应决期克体之卦为凶。应之期远,则以年,近则以月,又近则以日也。”
平常的占卜要定应期,就在全卦里仔细看:
生体之卦:代表吉事,应期就在这个卦对应的时日。
克体之卦:代表凶事,应期就在这个卦对应的时日。
应期的远近:远则用年,近则用月,更近则用日。
举例1:问功名,乾为体
“如问求名则乾为体,看卦中有坤、艮,则断其辰、戌、丑、未之土月日。盖乾、兑,金体也。”
如果体卦是乾金(代表求名之人),卦中有坤土、艮土(土生金),那么吉期就在土旺的月份或日子——辰、戌、丑、未月(即三、六、九、十二月)或对应的日。
举例2:问病,乾为体
“若问病而乾卦为体,则看卦中有离,又看卦中无坤、艮,及有凶犯,则其体死于巳午火日,此克体为凶事之期也。”
如果体卦是乾金,卦中有离火(火克金),又没有坤土、艮土来救(土生金),而且有凶兆,那么病情危重的时间就在巳、午火日(火旺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