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第二次开庭的日期是在2007年6月13日,这次开庭时彭宇辩称,自己下车的时候确实与人相撞了,但是不是与原告相撞的。】
【当被问及把原告扶起来是出于什么目的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为了做点好事。】
【注意,这是此案中第一次出现好人好事类似的词汇。】
【接着法官问了关于那200块钱垫付医疗费的事,原告徐寿兰一方觉得这个钱就是彭宇垫付的赔偿金,但是彭宇说这个钱是他借给潘辉的。】
【法官问彭宇,事后有没有联系潘辉让他还钱。】
【彭宇说没有。】
【法官问为什么。】
【彭宇回答说,已经闹僵了,不想再联系他了。】
【就这样第二次开庭也没有得出任何的结论,但是这次庭审结束后,事情出现了一个关键性的转折。】
【派出所突然向法院提供了笔录的照片,拍摄于2006年11月21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二天。】
【上面显示彭宇是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的:我是第一个下车的,刚下地面就向车尾的方向看是否有我要换乘的21路公交车。
此时我突然觉得我的左胳膊被撞了一下,我就转身向车头方向看去没有看到人。
当我再回头时就看到一个老太太倒在我的身边,我用胳膊扶着老太太站了一会儿。
这时有位中年男子过来问老太太的情况,后来老太太的儿子来到了现场,我们就一起把老太太送到了省中医院检查。】
【派出所所长说照片是他拍的,可是笔录的原件正好在装修中遗失了,在第二次开庭之后笔录的照片又突然找到了。】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开庭之前,法院可以视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
【这份笔录对于判决结果的影响力不言而喻,公平起见法官通知了彭宇。】
【彭宇看了笔录的照片,又拷贝了一份复印件带走了。】
【彭宇本身供职于一家通讯公司又精通电脑,他很快就发现了照片中的问题。】
【所长说照片是他拍的,可是照片的属性却显示手机型号与卢所长的手机型号是不相符的。】
【最终在法官的不断追问之下,所长才不得不承认照片是徐寿兰的儿子潘辉所拍的。】
【但是潘辉为什么能够随便拍摄警方的问讯笔录?】
【就在开庭前几天,彭宇拿起电话打给了昔日风靡一时的网络论坛西祠胡同的周桂华。】
【这通电话彻底将彭宇、徐寿兰甚至是法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彭宇给周桂华讲述了一个好心没好报的故事,周桂华新闻系科班毕业,直觉告诉他这将是一个吸睛的好选题。】
【他迅速给南京10多家平面媒体以及几家电视台的相关记者、编导群发了简单的信息,内容大致是一个小伙子做好事把摔倒的老太太给扶起来送她去医院,反而被老太太起诉索要赔偿,已经经历了两次开庭,第三次开庭将在几天后的7月6日举行。】
【开庭之前已经有一些媒体采访到了彭宇,还有一些媒体联系上了原告徐寿兰。】
【徐寿兰的家庭条件其实并不差,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美国,小儿子是警察,他和老伴有退休工资也有医保。】
【徐寿兰声称:她坚持要告彭宇并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讨回一个公道。】
【第三次开庭当天,法院外已经被不少记者围得水泄不通了,法院慎重起见,指派了另外两名代理审判员和法官一起组成了合议庭。】
【彭宇这次也请了律师,针对笔录的照片彭宇和他的律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