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直到很多年以后,宋程锦依旧想不明白,宋风当年为什么非要把他扔到那么偏僻的山沟里。
说是体察民情,也说是让他看看宋家每年拨出去的钱究竟落到了什么地方。
可在宋程锦看来,毫无意义。
坐几个小时的车,沿着崎岖的山路一路颠簸,最后停在一个连像样公路都没有的穷地方。浪费掉的这些时间,足够他多看几本书,也足够他去靶场多练几轮射击。
他从小就不喜欢做没有回报的事情。
直到他第一次看见任一。
很多年后再回忆那一天,宋程锦发现自己已经记不清那所破旧学校的样子了。
漏风的窗户、掉漆的木桌、黑板上擦不干净的粉笔印,甚至那天到底是晴是阴,他都记不清。
唯独记得那双眼睛。
太亮了。
长在那么一张瘦得几乎没有肉的小脸上,显得格外大。
瘦、矮、小。
这是宋程锦对任一最初的三个评价。
像一只没养大的小鸡仔,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衣服空荡荡挂在身上,偏偏那双眼睛水汪汪的,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宋程锦被他看得莫名烦躁。
然后,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听见自己说:
“带他走吧。”
话出口以后,连宋程锦自己都怔了一下。
为什么?
不知道。
大概是可怜。
他后来一直这么告诉自己。
于是宋家忽然多了一个人。
一个走路都不敢发出太大声音,说话之前总要先看他脸色,连吃东西都小心翼翼的小东西。
任一最开始叫他“少爷”。
宋程锦听得烦。
“别这么叫。”
任一立刻紧张起来:“那……叫什么?”
“哥。”
任一愣了半天,才很轻地喊了一声:
“哥。”
宋程锦没有应。
只是低头继续看书。
过了很久,才不易察觉地勾了一下嘴角。
真烦。
但是,好像也挺有意思。
母亲去世以后,宋程锦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任一不知道宋家的权势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讨好他能够换来什么。他只是很笨拙地记住宋程锦喜欢吃什么,什么时候要看书,什么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