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任一总算彻底康复,获准出院。
可宋程锦却一天比一天焦躁。
当初是他亲口答应任一,等伤养好了,就让他回向阳村休养半年。那时候任一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整个人瘦得几乎陷进被褥里,他什么都敢答应。
如今人真的好了,能走能跑,甚至已经开始兴致勃勃地收拾东西,他反倒后悔了。
三个月。
对于任一来说,是漫长得几乎看不到尽头的一百多天;对于宋程锦而言,却像有人在他面前摆了一只倒计时的钟。
每过去一天,任一离开的日子就近一天。
出院当天,任一换掉病号服,连眉眼间都透着轻松。他跟在宋程锦身后,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
“先生,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不急。”
又是这两个字。
任一抿了抿嘴。
这已经是他这几天不知道第几次听见“不急”了。
他隐约觉得宋程锦在拖,却又不好拆穿,只能低头继续整理自己的东西。
他不知道的是,为了空出一周时间陪他回Z省,宋程锦几乎把能推的会议全部推了,能交给下面处理的工作也统统压了下去,就连那些平日里不好缺席的应酬,都被他一句“不去”挡了回来。
这段时间,别说别人,连时筠亲自过来都请不动他。
时筠对此啧啧称奇。
有一次,他靠在门边看宋程锦给任一削苹果,看了半天,终于没忍住:
“老宋,我以前真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一天。”
宋程锦头也没抬:“有事说事。”
“没事。”时筠笑得意味深长,“就是突然觉得,你要是生在古代当皇帝,估计也得是个死在温柔乡里的昏君。”
水果刀停了一瞬。
宋程锦抬眼。
时筠立刻识趣地闭嘴。
其实他说得没错。
宋程锦年轻时最迷恋的是权力。
不是纸醉金迷,也不是旁人的奉承。
而是权力本身。
那些看不见硝烟的博弈,那些藏在一句话、一个眼神甚至一次座次安排里的进退攻守,都曾让他着迷。
位置越高,手里能够调动的东西越多;权力越重,能够左右的人和事也就越多。
那种将一切握在掌中的感觉,他曾经乐此不疲。
可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让他无法自拔的,变成了任一。
宋程锦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荒唐。
任一并不是他见过的人里最好看的。
京城从来不缺漂亮的人,男女皆有,比任一精致的、耀眼的、懂情趣的,他见过太多。
偏偏没有一个能让他多看第二眼。
任一却不一样。
有时候甚至什么都不用做。
只要穿着宽松的居家服从他面前经过,低着头给阳台上的花浇水,又或者坐在沙发边安安静静看一本书,宋程锦的视线便会不由自主地停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