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为难我一个打工的了,元照哥。”
她是舔狗,是为了对他好所以对好多人好的中央空调,是没皮没脸爱幻想以为会和他在一起的恋爱脑。
喜欢元照时她也曾很快乐。
但暗恋是蠢事,她再也不要有了。
内容标签:英美衍生西方罗曼甜文超级英雄正剧
主角视角萝丝-玛丽·斯派洛达米安
一句话简介:无法杀死我的,都将使我变强。
立意:人生在世,总有被救赎和治愈的希望。
窥世1
◎萝丝的幸运一天(一)◎
2015年6月22日
今天,是恰巧生日的萝丝在布鲁克林初中待的最后一天。
不是这个受尽欺辱的,几乎每周,书包课本笔盒都要被扔进池塘垃圾桶洗手间的可怜虫终于想通了要转学了。
也不是她在又一次被自己的表姐表哥栽赃诬陷百口莫辩之后,背上了又一道处分,让对她已经忍无可忍的校长终于忍不住要把她劝退了。
而是她终于熬过了这三年的时光,在今天毕业了。
萝丝是两手空空走出学校的。
三年来无数次被人扔掉课本的她这一次终于可以自己做一回主,把那受尽摧残的,布满墨迹,脚印,缺页残破的笔记本丢进了垃圾桶。
从此刻起,她就要抛却那些她曾经也许很在乎,但如今只剩下厌恶的——学业,走向永远不会再用上它们的未来。
尽管她不知道她的未来究竟如何,但萝丝想,绝对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这个亲手把书本扔进垃圾桶的小姑娘,有着一头脏金色的,杂草似的头发,枯黄且没有光泽,错错乱乱地相互纠缠成结,在她左边头顶上还缺了一小片。
那是她的表姐上个礼拜因为某些小事不高兴而硬生生拽走的一撮头发而留下的伤痕。
明明是夏天,她还不得不套着春秋季才穿着的,布着破口的牛仔外套,扣子扣得很整齐,仿佛这样就能遮得住她身上被洗得发黄起球的白t恤。
她的裤子也是牛仔裤,只是比起牛仔外套,这条裤子显然历史更为悠久些,因为它已经被洗得发白脱线。
只是牛仔这种材料毕竟是乞丐穷人的最爱,无论穿了多久,洗了多少次,衣服上那种旧物的感觉也不会太过明显突出。
也许是在兴奋过后,意识到自己和身旁走过的行人们太格格不入,背着个破书包的萝丝显然开始无措,但这不是明显不是她第一次一个人回家,事实上,几乎每一次,她都会这样无端的惶恐。
书包上挂着的连链子都生锈了玫瑰挂饰一摇一晃,正如她的心。
她微微驼着背,缩起肩膀,尽管知道街上没有人会注意到她这个无名小卒,但她的心还是跳得很快。
会不会有人在心底里嘲笑她这个衣衫破旧的丑小鸭呢?
萝丝忍不住胡思乱想。
她的理智告诉她不会,她的情感却提出了反对。
多年来的生活让她不敢跟别人对视,她很害怕会在别人的眼睛里看到嫌弃或者厌恶,虽然说,她已经看到过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