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里的哭声停了很久,人还没从那块阴影里出来。
林彻靠着墙坐着,膝盖仍抵着胸口。
第三天留下的头痛退成一层闷壳,眼睛肿着,喉咙像被砂纸磨过。
客厅的灯没开,只有沙发上那部还亮着的手机,光从侧面切过来,把他的影子投在快递箱上,又瘦又小。
他知道自己该站起来,该洗脸,该把直播关掉。
他一件都没做。
绝望在这一刻已经不像刀,更像潮,漫过脚踝,漫过腰,漫过嘴,让人连呼救都觉得费事。
他坐了很久。
久到腿麻了,久到哭过的气终于平下去一点,久到胃里空得发疼。
这才撑着墙站起来,走到厨房,打开冰箱。
冷气扑出来。
排骨还在,青菜还在,那两盒饭还在。
保鲜膜的边角仍是她按过的痕迹。
苏晚的手很小,按保鲜膜时总会把四个角都抚平,他以前嫌烦,现在却盯着那四个角看了很久。
他只舀了一点点出来,放进微波炉,转了一小会儿。
叮的一声在空房子里大得吓人。
便利贴还贴在冰箱门上。
热一下再吃。别只喝水。
字是她的。
略略向右斜,撇总是短,捺总是稳。
“别”字写得比别的更用力。
林彻拿着那点热过的饭,没有吃,也没有说话。
他就那样站着,发呆地看着这张字条,看每一笔从左到右,看纸角微微卷起。
热气从碗沿散掉。
饭凉了,他也没动筷子。
看了很久,久到眼前的字开始发虚,才把碗放进水槽,人又走回那个角落,坐下。
坐。坐。再坐。
凌晨三点。
四点。
窗外有一辆摩托车过去,又静了。
绝望在角落里并不喧哗,它只是让时间变得很宽,宽到他能把“我把她送走了”这句话反反复复嚼烂,嚼到没有味道。
他终于从角落里爬起来,进了卧室,整个人趴到床上。
她的枕头还在左边。
浅灰色枕套,边线有一点起球。
洗发水的味道淡了,却还在。
他把脸埋进去,睡着了。
梦比上一回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