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穗出门经常被绊倒,总伤到腿脚。
有时候很痛,想自己吹吹都够不着。
现在,她有夫郎了,就可以帮他吹伤口了。
而且被夫郎揉搓过的伤口还有一种她从未体会过的舒服。
暖暖的,酥酥的。
“大壮哥,你……”明穗莫名生出些羞涩,有什么话在嘴边,又说不出。
不过她一向信奉想要的就要说出来,不然别人怎么知道呢?
她贴在裴时序耳边,“大壮哥,我衣服有一点勒得慌,胀胀的,难受,你能不能……”
裴时序脑袋“嗡”的一声,欲要避开耳边娇软的气息,眼睛也先一步看到了撑起的衬布,还有自小衣侧方半隐半泄的雪色。
脑海里蓦地浮现出昨夜,她挨着他,磨着他的画面。
“不能。”裴时序立刻松开了她,站起身来,喘了两息。
这盲女怎么满脑子都是那些事?
“好了,穿好。”声音恢复了素日的清冷,和方才温温柔柔吹伤口的模样完全不同。
明穗眉头隆成了“川”字。
伤口处胀胀的疼,想让夫郎轻点揉伤口,他干嘛老是一惊一乍的?
听闻有隐疾的人都肾虚,才会老是惊惧难安。
看来夫郎还是太虚了。
明穗什么心情都没有了,穿好衣衫。
“我要去做生意了,大壮哥你去前面酒馆买碗鹿茸酒喝,边休息边等我吧。”
说罢,浑身上下翻了个遍,掏了几个铜板放在裴时序手上,转身要走。
鹿茸酒,没记错是滋阴补阳的。
她是要滋谁的阴,补谁的阳?
裴时序望着掌心孤零零几个铜板,“你这是何意?”
“明娘子!”
此时,一年轻小厮朝两人跑来。
见到明穗,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娘子怎么跑这来了?让小的好找,主子要见你。”
“你是……”明穗嗅到了百戏楼里的熏香味,防备地退了半步,拦在裴时序面前。
“娘子莫怕。”小厮也退了半步,客气地弓腰拱手,“娘子可还记得五年之约?”
“五年……原来是……”明穗恍惚了下,眼睛一下亮了起来,“劳烦小哥带我去见他。”
话音里再无防备,反而带着惊喜。
这就和小厮一块儿走了。
甚至,忘记了裴时序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