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周潮并不知道另一个人的存在,而且斐安可以非常确认昨天和今天的是一对长得不错的双胞胎。
待斐安发觉自己己被一块巨大的阴影笼罩,他才怔怔开口:“唉,昨天好好一株软呼呼的小铃兰,一晚上就变成了朵带刺的玫瑰,兄弟两个性格迥异啊。”
“带刺的玫瑰?什么玫瑰。”刚来的沈南天站在一边,似有些摸不着头脑地假意沉思,随后抬眼看了眼“玫瑰”的动向。
往后院去了,不知道去干嘛,但不难猜测多半是去找人。
沈南天把手里的咖啡递给斐安。
“他啊?我认识他。”待人已然消失在转角,沈南天单手支撑柜面用力向上一撑,便轻而易举的坐在上面,两只腿够不着地,在空中随意晃了两下。
斐安没有说话,却也用眼神示意他说下去。
可沈南天并没有立马开口,而是看向了窗外初升的太阳,阳光撒在窗台上,地板上,争抢着为万物镀上另一层生机活力的色彩。而在这层夺目的金色下,或许只有这些几乎蜕皮的家具它们自己清楚,那是何等的暗淡沉闷老旧不堪。
几秒后,斐安仍没听到沈南天开口,只得抬眼略显疑惑的看向对方。
“你也应该认识他们的。”
“为什么?”
“刚才那个,你刚说什么来着,带刺的玫瑰?反正就是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是周潮,他有个双生子弟弟,叫周汐,大概是你口中的小铃兰。”
“潮汐……这名字起的挺美啊。”斐安微微点头。
“大概是他们爸妈很喜欢海水的涨落现象吧?”沈南天接了话茬子。
他双手环于身前,盯着沈南天开口:“所以你为什么说我该认识他们?”
这回沈南天真的有些惊讶了。
“我以为你回国的时候,多少该了解一下国内那些你可能接触到的小少年们。”沈南天一张嘴张成了一个“O”字,“况且礼总和他家那位老周总关系匪浅,你小时候没见过他们两个?”
“小时候?”
斐安把这三个字在舌尖滚了一圈。周潮,周汐,两个人都是金发、碧眼、比正常人白一个度的皮肤。
记忆像被什么东西勾了一下,从很深的地方浮上来。
那时候他大概六七岁,第一次被斐礼带去周家的饭局。自己比周潮还大了几个月被大人们戏称是周潮的哥哥。后来大人们在客厅谈事情,小孩被赶到院子里玩。
周潮站在台阶上,叉着腰,一脸不情愿地被他妈推出来:“去,你去找你斐安哥哥带你和弟弟玩。”
“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人带。”周潮当时是这么说的,下巴抬得很高。
然后斐安就看见了躲在他身后的周汐。比周潮矮半个头,攥着周潮的衣角,只露出半张脸,碧色的眼睛怯生生地看过来。
斐安当场就一个念头:这个小的,他想带回家。
“我想把那个小的带回去养。”他记得自己当时是这么跟斐礼说的,语气认真得像一个小大人。斐礼端着茶杯看了他一眼,没当回事。
但周潮倒是当了回事,而且记了很久,因为第二次见面,斐安又提了一遍,这次还对着周潮加了一句“你可以每个月来看他一次”。
周潮当场就炸了。
两个七岁小孩在周家客厅里扭打在一起,从沙发滚到地上,最后以斐安嘴角破皮、周潮眼眶乌青告终。大人们站在旁边看完了全程才慢悠悠来拉架,斐礼甚至笑出了声。
那是他和周潮友谊的起点。
很奇怪的起点,但确实,从那之后两个人反而熟了。熟到可以互损,熟到可以共用一副耳机,熟到周潮偶尔会主动把周汐的手交到他手里,说“你带他玩一会儿,别弄丢了”。
后来斐安出了国。
刚开始还寄明信片,然后变成节日问候,再后来连问候都断了。成年人之间失联不需要理由,只是各自的生活像两条岔开的河道,越流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