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八点四十,看守所。
刘确和耿粒粒在会见室外面等,走廊很长。绿色的塑料椅子。墙边有一排。
耿粒粒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不锈钢的。没有任何贴纸。也没有胶带。就是光秃秃的一个不锈钢杯子。
刘确看了一眼,她说:你用这个。
耿粒粒说:用了六年。
他说:不保温了。但还能装水。
刘确没说话。
她想起老周那个贴着胶带写着“周”的保温杯。想起何秀兰后来送她的那个缠着粉色胶带的。
原来耿粒粒也有一个。
林秀被带进来,她比上次瘦了。橙色马甲空荡荡的。
她看到刘确,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看到耿粒粒。又暗下去。
她说:刘律师,你,你不办我的案子了?
刘确说:我还是在,但主办换成耿律师。
她说:为什么。
刘确说:所里的安排。
林秀低下头,手放在膝盖上。
她说:那你。还信我吗。
刘确说:信。
耿粒粒坐在旁边,没说话。
他打开笔录本,他说:林秀。我叫耿粒粒。从今天开始我主办你的案子。
他说:我问你几个问题。你按实话答。答不上来就说不知道。不要编。
林秀点头。
他说:第一,刀是谁拿的。
林秀的手抖了一下,她看了一眼刘确。
刘确说:我已经跟耿律师说了。
林秀的嘴唇动了动。
她说:我拿的。
耿粒粒在笔录本上写,笔尖沙沙响。
他说:第二,他有没有打你。
林秀说:打了,十年、十三年、报警十三次。
他说:第三,那天晚上,他喝了多少酒。
林秀说:两瓶白酒,还有半瓶红酒。
他说:第四,你拿刀之前,他说了什么。
林秀沉默了很久。
她说:他说,你敢吗。
她说:他说,你不敢。
她说:他说,你也就这点出息。
她的声音开始抖。
耿粒粒停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