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本家是从阿尔巴尼亚移民来哥谭的,最初他们不住在哥谭,在亨特还没记事的时候他的父母经营着一家面包店,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也安逸幸福,后来的变故要从亨特的妹妹说起。
亨特三岁时家里的面包店因税务问题被要求停业半个月,在这期间亨特的妹妹出生了,在父亲不得不法院、医院两头跑,母亲因大出血不得不长时间住院的日子里,亨特的妹妹——弗洛拉艰难地扛过结膜炎和尿路感染活了下来。
“还不如就那样死去,起码受的罪少些。”亨特后面听父亲讲起那段时间时这么评价。
后来亨特家的面包店再没开过门,后来亨特的妈妈在床上躺了半年死了,后来亨特的爸爸把亨特养到14岁后在为家具店送货时被楼上一个跳楼的人砸死了。
亨特的爸爸是杂工,没有保险,那个跳楼的人垫着亨特的爸爸捡回一条命后把自己仅剩的小轿车和50美元现金给了亨特,再次跳楼,死了。
亨特14岁,只上过两年学;弗洛拉11岁,还不会说话。
儿童福利机构要把他们分开,法院要把他们遣返。
亨特总是咒骂弗洛拉带来了灾祸,然后抱着弗洛拉哭,然后用卖掉最后一张被子的钱给弗洛拉买带着奶油的面包,采来野花戴在弗洛拉头上哼唱着家乡的歌。
后来亨特带着弗洛拉跑了,跑到哥谭,据说这里没人会在乎流浪的孤儿,据说这里没人要分开亨特和弗洛拉。
后来亨特给自己改名为亨特,谎称自己17岁给哥谭的□□干活。至于亨特本来的名字?好像是和家乡的一种树同名。
弗洛拉还是弗洛拉,是亨特心中从没见过的家乡的花。
亨特真正17岁那一年,第一次见到那个恶魔般的男人,那个人把自己所在的小□□打散收服,让人叫他黑面具,说要成为哥谭的王。
亨特不愿意参加那些要命的活动,慢慢地从一个小头目变成了不起眼的外围成员,还好晚上还可以去那些餐馆打杂,足够生活开支,偶尔还能给弗洛拉买个娃娃。
亨特本想就这样慢慢攒钱送弗洛拉离开这里,但那该死的霍夫曼看见了弗洛拉的脸!在他送弗洛拉去哪个瘫痪老太太家里做工的时候那该死的霍夫曼看见了弗洛拉的脸!
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该死霍夫曼!!!!!!
亨特看见前面的货车开始摇摆、两个生死不明的人从侧面滚出来后只后悔怎么没在那该死的霍夫曼第一次色眯眯地谈起他妹妹时给他一枪!他这种外围人员参加这种隐秘的活动肯定会被灭口。
前面的货车冲出桥面坠到河里了、前后保护这几辆货车的轿车开始聚集、从窗户伸出枪管!
亨特开着第二辆货车警惕地和前面的轿车保持着距离,对讲机里说最后一辆货车漏油着火只能弃了,这批货安全到达那他说不定能因为立功活命。
头顶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亨特的双手无意识地开始颤抖,副驾驶上拿着冲锋枪的同伙推动枪栓瞄准头顶。
“刺啦”声结束,头顶一大块铁皮被掀起,枪声猛然响彻车厢,烟灰弥漫开来,挡住了亨特的视线,只听见身边的同伙骂了一句脏话后站起身往车顶瘫,然后就再没有动静。
一只冰凉的爪子贴上亨特的后颈,低沉沙哑的声音仿佛从冥河彼岸传来的恶魔低吟:“Stop,letgo。。。”(停车,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