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桐收到法院传票那天,是个周一。
她刚送完孩子去幼儿园,正往地铁站走。快递员打电话让她下楼取件,她以为是给孩子买的绘本到了。
拆开信封,一张法院的传票掉了出来。
原告:张磊。
被告:吴桐。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恋爱及婚姻期间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十八万七千四百元。
吴桐站在小区门口。手里捏着那张纸。
风吹过来。纸哗哗地响。
她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张磊起诉她了。
她前夫。
那个在她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出轨的男人。
那个在她坐月子的时候跟小三聊骚的男人。
那个离婚的时候说"孩子归你我不要,家产一人一半"的男人。
现在。
起诉她。
要她返还十八万七千四百块。
吴桐坐在小区门口的长椅上。把那张纸翻来覆去地看。
看了三遍。
然后她笑了。
笑得特别大声。
路过的大妈看了她一眼。绕着走了。
吴桐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
十八万七千四百。
亏他算得出来。
亏他还有脸要。
———
明细附在后面。一张A4纸。密密麻麻。
吴桐一条一条往下看。
恋爱期间转账及礼物:共计四万二千八百元。其中五二零红包五个,一三一四红包三个,生日项链一条一万二,周年纪梵希口红两支一千二,约会吃饭看电影按AA制计算,男方多支出部分需返还八千四百元。
彩礼:八万八千元。因双方结婚时间不足三年,且未"共同生活达到预期",按比例折算需返还五万元。
孕期产检及营养费:一万六千二百元。属于女方个人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分娩住院费:八千三百元。属于女方个人生育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月嫂费用:一万一千元。属于女方个人产后恢复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