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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虚传(第1页)

“Station——Milarale”

米兰的地铁在隧道里与风摩擦了一路,赶着下班似得狂舞,不顾乘客的安危,直奔中央火车站。没遇到罢工已经是万幸了,车厢里的人一定都这么想着。

八月的意大利,即便是北方的米兰也热得融化,封闭的车厢里,空气中漂浮着复杂的味道,胳肢窝下涌出的陈腐,头皮油脂日久累积的恶臭,皮革烟熏酒精的浓烈香水……林方澍戴着口罩也难免闻到。

混杂着各种语言的聊天声抽打着他的太阳穴,脚好像被前面的白胡子大爷踩了好几站了,人挤人也难免肢体接触,虽然他这么安慰着自己,但口罩下的嘴好像在说什么不吉利的话,煎熬,无比煎熬。

当播报声流入他的耳朵,仿佛大咬一口如丝绸般化开的冰淇淋,苦尽,光来,“终于到了!”他好想大声吼出来,却被燥热而涌动的人群憋了回去,那是小心翼翼珍藏的、蛋筒尖尖最后一口独有的甜糯与酥脆,被别人吃掉后的落空与委屈。

恰逢暑假,旅游旺季,林方澍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估摸着大多数的乘客都会在这一站下车,然而当地铁笨重地停下,乘客如浪潮般惯性地前倾时,他还是乱了几秒,空白的脑子发生致命错误,幸好他设置了自动保存,重启只需片刻。

现在只剩满屏的警告:左手扶相机,右手捏手机。千万不能分心,真没开玩笑,这里可是大名鼎鼎的米兰中央火车站,意大利乃至欧洲最繁忙的铁路枢纽之一,同时,也是臭名昭著的小偷聚集地,放到地图上一定是红到发黑,妥妥的超高风险被盗等级区。

门正在缓慢打开,乘客开始往门口挤,林方澍左手右手已就位,带着绝对的信念,顺着车厢里的人群往门外以毫米的单位挪动,不知道是脚被踩麻了还是腿站得没了知觉,此刻的林方澍仿佛不会走路了,脚只得贴着地面滑行。

车厢里面的人往外挤,外面的人往里挤,这是真正的进退两难,也是小偷大展身手的好机会,林方澍无所谓机械的下半身了,只要两只手没有失去触感,便是胜利。幸好个子还算高,在患得患失的呼吸间,总算成功带着相机和手机逃离大部队转移到空地,这才赶紧大喘几口气。

还没反应过来,一个戴着口罩的男生大步朝林方澍跑了过来,“同学,来不及解释了,帮我拿着。”林方澍还没缓过来,就自动接过了这个男生递过来的锅、碗、瓢、盆。

“喂,等一下。”林方澍还没把嘴巴里的话蹦出来,就只见那男生转身跟一阵风一样往楼梯出口跑了,风中飘来他的一句“在这儿等我。”

只留林方澍在原地盯着他的残影满身问号。

看着手里的锅碗瓢盆,他脑子转不过来了,但手却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莫不是?紧张迅速从心底升起,不对啊,手机还在,脖子上的相机也能明显地感受到重量,林方澍舒了一口气,那就在这儿等会他吧。

在未知的等待中,他开始端详起了这些锅碗瓢盆,锅看着八成新,碗倒是有九五新,透明盆子有很多划痕,筷子的包装都没拆……

地铁已经又在这里停靠了一次,不知道几分钟后,那男生从楼梯走了下来,完全看不出他的表情,当然因为他戴着口罩,同样他也看不见林方澍的忐忑。

“同学,你真的没丢什么东西吗?”那男生率先开口。

林方澍先把属于那男生的锅碗瓢盆还到了他手里,掏出手机,开始战力展示,手机在,又指指脖子上的相机,相机也在,“什么都没丢啊。”

那男生轻笑了一声,一手捧着锅碗瓢盆,一手推着林方澍转了180度,“可是你的背包怎么大开着?”他的语气好像快被气笑了。

林方澍像被无数根刺扎在心里,转过头看着背包想着,不是吧,就只有外面的小包没挂防盗锁,怎么这么巧。

他立刻取下书包,蹲在地上掏啊掏,虽然帽子遮住了脸,但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汗珠顺着脸颊流进了口罩,显然里面早已空空如也,一副耳塞,一盒口香糖,一包纸巾,还有什么来着,所以刚刚路过的人们盯着我看,不是因为我拿着锅碗瓢盆,而是我的背包开着,好丢人,林方澍觉得丢的东西加起来都没有他的面子重要。

“你是不是在找这个,林方澍。”男生的话打断了林方澍。

林方澍猛地抬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好像是某个叫林方澍的家伙的护照被顺走了,但貌似对小偷没什么用,就随便丢到了地铁站出口附近。”那男生边说边弯下身把护照递给林方澍。

“Ciao,大意了,果然名不虚传……死小偷,别让我再碰到你。”林方澍的声音越来越小,可能对方只能听到前面几个字,他甚至都忘了什么时候把护照随手放到小包里的。

林方澍抬起手接过护照眼睛弯成了月牙,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笑得有多尴尬,“不过谢谢你啊,怎么称呼,咱们加个联系方式吧,看你应该会在意大利待一段时间的样子。”林方澍的眼神甩在了锅碗瓢盆上,“以后有空请你吃个感谢饭,但我现在得赶火车去了。”林方澍一边解开防盗锁装护照一边说着。

“我、叫余,”那个男生顿了一下,接着说“加、一,余加一,你知道的,余加一。”说完便左手摘下口罩俯身伸出右手,那一瞬间,一束强有力的光扇在了林方澍的脸上,他分不清这是疾驰而来的地铁的车头灯还是这人的微笑,幸而帽檐分担了这炽热的光滚烫的锋芒,不然整张脸都要被灼伤。

林方澍没有三、二、一,就直接变成了木头人,于是时间暂停,脑中闪过七年前的画面,美国丹佛,晴,无云,气温83华氏度,一个不热的夏天,少年伸出手对他自我介绍,弥漫着闪耀的笑,他怎么可能忘记这个名字,这个简单却又复杂的余加一。

林方澍盯着眼前的男生,与记忆中的摸样只能重叠一半,肤色不再那么黝黑,盖住眉毛的刘海梳了上去露出额头,眼角微微上扬,眉毛浓密清晰,鼻梁高而直,五官没怎么变,个子却拔得极高,骨架撑开,透着沉稳的力量感,是他又不是他,但那只手,他无比肯定且深刻,也许七年,真的足够重绘剩下的一半。

“余、加一,你、你怎么在这儿!?”带着惊讶与错愕,变得语无伦次,短暂的情绪涌来,竟呆滞地忘了回应余加一悬在空中的那只手。

“我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余加一仿佛带着委屈,摆了摆被冷落的手,和他那张锋利的脸一点儿也不搭。

“当然记得,只是没一下子认出来。”林方澍还没站起来,手就先回伸了出来,伸直了也没能够到余加一的手,于是余加一又往前弯了弯,握住那只向上伸出的手,也握住那遗失在梦里的紧紧目光,一个微微的后坐力,把蹲在地上的林方澍拉了起来,比想象中稍微多用了点儿劲,这才后知后觉,眼前人早已褪去了少年的单薄清瘦,多了几分利落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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