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安然等沈珩主动走到他面前。从一把顺路的伞开始,他们走了八年。一场车祸后,沈珩活了下来,却失去了所有记忆。他不记得那把伞,不记得图书馆第三桌,不记得自己曾经那么用力地走向一个人。萧安然不在乎。他可以重新教他走路、煮粥、认识这栋房子,只要那个人还在。但他不知道,醒来的人叫顾寻。顾寻恢复记忆后,想起了两件事:他是被沈珩推开才活下来的,而沈珩已经死了。后来他翻到一本日记,日记里写满了萧安然——写他翻书时拇指会先在纸面上压一下,写他剥糖纸时会先把糯米纸揭掉,写停电那晚他碰到他的手时他没有躲。也写满了沈珩和萧安然八年的故事。顾寻做了一个决定。他开始练习沈珩的习惯、字迹、皱眉的方式,把自己活成另一个人。他只有一个目的:让萧安然永远不知道。但萧安然比他自己以为的更了解沈珩。那些不对——过敏、左右脚的顺序、皱眉的习惯……这本书是一个“替身”的故事。不是为了替另一个人继续去爱,而是因为只有成为那个人,他才能被爱。一个人选择在记忆的废墟上重新建造自己,而另一个人的爱,又是否会因为真相反转,减少一分一毫 眉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