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予走后的第三个月,林家的房子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样子。
玄关处摆着他常穿的浅灰色拖鞋,客厅的沙发上扔着他盖过的薄毯,阳台晾着他没来得及收的白衬衫,甚至厨房里,还放着他没喝完的半盒牛奶。林砚把一切都原封不动地留着,好像只要不改变,那个总是怯生生跟在他身后的人,就还会从房间里走出来,小声喊他一声“哥”。
他遣走了所有佣人,一个人住在这栋空旷又安静的房子里。
夜里再也不敢开灯,他怕光线太亮,会照见满屋子都是林知予的影子。他习惯了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一坐就是一整夜,手里攥着那封被反复翻看、边角早已褶皱的情书,还有那张被折成纸飞机的抑郁症诊断单。
纸上的每一个字,他都能背下来了。
“哥,我怕打火机,每次你在我面前点火,我都想起五岁那年被鞭炮围住的疼,可是我不敢躲,我怕你讨厌我。”
“哥,十四岁那巴掌好疼,比肚子上的伤还疼,我跪在机场求你别走,你头也不回,我那时候就觉得,我这辈子都得不到你了。”
“哥,毕业典礼你接过花的时候,我真的以为你心软了,直到你掏出打火机,把我的心也一起烧了。”
“哥,我好疼啊,心里好疼,吃药也没用,我撑不下去了。”
每读一遍,林砚的心就像是被烈火反复灼烧一次,疼得他蜷缩在地上,浑身发抖。
他终于肯承认,那些年的冷漠,从来都不是真的厌恶。
八岁初见时,他不是不想理那个仰着脸喊他哥哥的小不点,只是他从小寄人篱下,早就学会了用冷漠包裹自己,不敢轻易流露半分柔软。他看着林知予怯生生递来牛奶,看着他安安静静坐在自己身边画画,心里不是没有动容,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他总拿打火机逗他,看他吓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不是因为恶趣味,而是那是他唯一能靠近他、吸引他全部注意力的方式。他明知道林知予怕火怕到骨子里,却控制不住地想看到他眼里只有自己的样子。
十四岁那记耳光,扇下去的瞬间,他就后悔了。
他不是嫌林知予恶心,而是慌了。
慌自己对弟弟不该有的心思,慌这份禁忌的感情一旦暴露,会毁了两个人,慌他根本没有勇气面对这样的心意。他只能用最狠的方式推开,用逃离掩盖自己的慌乱,用冷漠伪装自己的心动。
机场里,他不是没有回头。
只是他不敢回头。
他怕一回头,看到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的林知予,就会狠不下心离开,就会抛下一切,留下来抱住那个颤抖的小身影。
六年国外生活,他没有一天不想念。
他偷偷托人打听林知予的消息,知道他考上了好大学,知道他依旧安静忧郁,知道他还是怕火,知道他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房子里。他无数次想回国,想冲到他面前,想把人紧紧抱在怀里,说一句对不起。
冬日深夜的重逢,不是偶然。
是他刻意等了无数个夜晚,才等到那个坐在长椅上、戴着耳机听苦情歌的人。耳机里自动切换的《恋爱频率》,也是他提前悄悄连上蓝牙换好的。
他看到林知予抬头时眼里炸开的光,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
那是他藏了十几年的温柔,只给过林知予一个人。
后来两年半的追随,他不是不感动。
他每天早上喝到温热的美式,夜里看到楼下等他的身影,心里早就软成了一滩水。可他不敢接受,不敢触碰,不敢让这份感情暴露在阳光之下,他怕再次伤害林知予,怕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未来。
毕业典礼上,接过那束白玫瑰时,他几乎要点头。
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最残忍的伤害。
他掏出打火机,不是想羞辱,而是想逼林知予放手,想让他彻底死心,去过正常人的生活,去爱一个能光明正大站在他身边的人。
他以为,推开他,他就能好好活着。
却没想到,自己亲手,把最后一点能拉住林知予的光,彻底掐灭了。
林砚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左脸。
好像还能感受到十四岁那年,手掌扇下去的震动。
又好像,能感受到林知予曾经轻轻触碰过这里的、指尖的温度。
他走到林知予的房间,推开那扇常年紧闭的门。
书桌上,堆满了一本又一本写满字的笔记本,全是给他的情书。
从十四岁到二十五岁,整整十一年,一天都没有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