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那年,我家踩中了时代的风口,一夜之间从普通人家变成了旁人嘴里眼红的暴发户。
走在校园里,总有人在背后窃窃私语。说我不过是运气好,投了个好胎,满身铜臭味,半点书香气质都没有。
我才不在乎,反正他们酸得牙痒,也改变不了我家突然有钱的事实。
当暴发户的滋味,真的太好了。
家里往来的亲戚殷勤得不像话,学校里围着我转的人也多了起来,零食、礼物、讨好的话,我唾手可得。
可偏偏,有一个人从来不正眼瞧我——我们班班长,盛译。
早读课刚开始,班长就从第一排收起作业。
余芙还在奋笔疾书抢救空白的作业本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敲了敲桌面。
她抬头,撞进盛译平静无波的眼里。
他的手真的很好看,指节修长,皮肤干净,骨线利落,不弹钢琴实在可惜。
余芙盯着那只手愣了两秒,才猛然想起自己还在赶作业。
“交。”盛译言简意赅,没给她半点求饶的机会,转身就往后排走。
余芙气鼓鼓地戳着笔尖,同桌林冬凑过来,小声补刀:“别瞪了,盛译就是瞧不起学渣。”
学渣?
“我好歹是培优班的倒数几名,再差也挂着培优班的名头,怎么就算学渣了?”
余芙飞快填完最后一空,把作业本往他怀里一塞,死死瞪着他的背影。
可他连头都没回,仿佛自己只是一团无关紧要的空气。
课间的盛译,是整个班级最瞩目的星星。
问问题的、送笔记的、搭话的,里三层外三层,他那里像是开小型表彰会一样。
余芙心里不明白,不就是个次次考第一的学霸班长吗,至于这么受欢迎?
她捏着一张满是红叉的试卷悄悄靠近,眼看挤不进人群,干脆踮起脚尖,从人缝里偷偷看他。
阳光透过窗户斜斜洒下来,落在他的侧脸。把他的皮肤照得近乎透明,高挺的鼻梁投下一小片浅影,下颌线清晰利落,冷白又干净。
他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微微歪了,他抬手轻轻扶了一下,动作斯文又好看。
余芙盯着他,莫名咽了口口水,心跳莫名快了半拍。
不得不承认,他认真的时候,是真的帅。
正看得入迷,围着他的人突然一哄而散。
余芙维持着踮脚探头的傻样,目光和盛译的撞了个正着。
心脏瞬间狂跳,耳根唰地红透,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盛译朝她招了招手,语气清淡:“过来。”
余芙像被勾了魂似的,屁颠屁颠跑到他旁边,坐在了他同桌的空位上。
他坐着都比自己高出一截,清浅的气息笼罩下来,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问题?”他开口道。
余芙猛地回过神,慌乱地随便指了一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