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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梅时青看秦世一直说话也不吃饭,默默夹了好多肉往他碗里塞,今天打了架,也很辛苦,要多吃点肉补一补。

“本来我想就这么在后头跟着你,没想到等我到胡同口,你人不见了,地面有散架的刀具,吓死我了!”秦世一惊一乍地说。

梅时青想到之前在巷子里的经历,依旧觉得匪夷所思,他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秦世:“我在胡同里遇到一个傀儡,里面的机关,用的就是上次袭击我们的银梭。我本来以为是季长风的东西,之前季灵也用过,所以我问了一嘴,但并不是他们家的东西。”

的确不是季家的东西,刚才梅时青在酒店里遇袭,季长风身边那么多毒虫,却没有银梭。那么或许的确如季灵所言,是江南绣容阁,或者是墨家钰风堂的暗器。

“你离开我太不安全了,以后出门我跟你一起,我要时刻保护你的安全。”秦世认真地看着梅时青,主动宣布要当他的保镖。

梅时青当然愿意,他一早上想起秦世好几回,甚至还想中途改道回家去。只是他这会儿不愿意表现得太明显,于是就捧起碗,喝了一大口,扭过头看着秦世,故意绷起脸,“所以,墨少恭到底是哪位?”

秦世清了清嗓子,坐端正了。就在秦世以为他要准备解释的时候,秦世突然又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锅包肉塞进嘴里。

梅时青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问你呢?”

“你吃醋了吗?”秦世笑嘻嘻地反问。

“有一点,不过比这个更严重。”梅时青面不改色地端起一勺粥,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我不想有人误会,我跟别人在一起。”

秦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他震惊无比地看着梅时青,在秦世准备冲上来跟他抱一下之前,梅时青左手抄起筷子,如同拎着一把棱刺,抵在他喉咙口,示意他好好吃饭,不要大呼小叫或者跳到他身上,以及引起别人不必要的注意。

梅时青看着秦世在座位上扭来扭曲,左右腾挪,很想贴过来,莫名觉得真好玩。

失策了,梅时青心想,他真可爱,这谁还有心思吃饭。

梅时青不由自主地往左边挪了一点,又悄悄挪过去一点点。

他们沉浸在一种微妙的,独属于他们的热烈和浪漫之中,哪怕只是这样坐着,也能获得一种旁人完全无法介入的快乐。

“吃完饭,陪我去换个号码。”梅时青想到什么,不禁一笑,“我爹妈这会儿怕是快气死了,不打通我的电话,不会收手的。”

梅时青头一回觉得自己挺争气的,本来悔婚这事,对他爹妈来说就够糟心的,没想到秦世突然杀进来,把事捅穿了,这下他爹妈不气得一夜白头,也得暴瘦十斤。

“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我会保护你的。”秦世小声说。

梅时青小声嗯了一下。

被保护着的感觉真好,他不再是孤单的一个人。

不过他还是想知道:“墨少恭到底是谁?”

秦世端起碗,舀了一大勺胡辣汤到自己碗里,一边舀一边说:“我还没说完呢,我早上不是去找你了吗?刚巧在小胡同里碰上那皮包店的老板,那老板店被砸了,在那门口鬼哭狼嚎的,说就在隔壁吃了一屉小笼,怎么就这样了,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我猜你们没走远,就赶紧在附近找人。”

秦世顿了顿,把汤喝完,不知道是不是辣到了,他的表情渐渐严肃:“出了胡同口,刚巧看见路边那一截摆地摊的,其中混着个贼眉鼠眼的。”

梅时青提取了墨少恭的关键词:贼眉鼠眼。

他脱口问道:“你怎么认出他的?”

“太明显了啊!咱们这儿只要一到夏天,甭管老头小伙,背心老头衫配大裤衩,手里提溜个西瓜。你在街上看见个穿个港式花衬衫,短西裤,锃光瓦亮的皮鞋里一双长筒袜快到膝盖的,想都不用想,这货绝对是南边儿来的。”

梅时青感觉脑子里有画面了,而且非常生动立体。

没想到南方钰风堂的少公子,之前只活在传闻中的墨少恭,居然是这种形象……

第40章卖茶叶的小男孩

“我跟你说,这个墨少恭实在是长得太油腻了,被我一眼就识破了。而且这家伙,脖子里挂了个大金链子,还戴个豹纹边的墨镜,哇,生怕别人认不出来他,他在那摊子里卖墨镜,我就上去跟他聊了几句。”

秦世四十五度转过身来,重重清了清嗓子:“我就问他,这眼镜多少钱一副,他跟我说五十,我说我家门口那阿姨要卖八十,那家伙一听高兴坏了,跟我说,‘这就对了嘛,靓仔!买东西来肯定找我,我给你成本价啦,做生意我同你讲,满条街上的人我都认识的啦,我门路很广的啦,义务小商品市场上,也有我的渠道啦~’”

要命,梅时青脑子里现在都有口音了。

“我一听他这口音,心想这十有八九是南屏墨家的人没跑了。”秦世耸了耸肩,“我就跟他聊啊,我说兄弟这天太热,火力劲大,哪儿能买点茶叶润润嗓子,这家伙一听,一把那就握住我的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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