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穿就行。”
沈飞刚走过去,一个士兵便从脚边的箱子里拽出一套迷彩服,扔到他怀里。
衣服很旧。
袖口磨得发白,肩膀位置还有洗不掉的暗色污跡。
胸口处缝著一块名牌,上面写著一个陌生的俄文名字。
沈飞看了一眼,没有多问。
因为他已经看见了。
招兵官桌子下面,丟著一堆被剪下来的旧名牌。
有的名牌边缘还带著线头。
有的则带著一小块已经发黑的布料。
很显然,这些衣服原本属於谁,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原主人现在大概率已经用不上了。
沈飞低头看著怀里的迷彩服,然后很懂事地把那块名牌撕了下来,隨手塞进口袋。
死人衣服可以穿。
死人名字就没必要背了。
他换好衣服后,又领到了一双军靴。
靴子倒是挺结实,就是明显不是新的。
左脚鞋帮有磨损,右脚鞋底还卡著半块干泥。
沈飞穿上试了试。
不算合脚。
但也不算不能穿。
在毛熊监狱待过之后,他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已经降低了很多。
至少这双靴子不会在半夜用俄语喊他好香。
这就已经很好了。
接下来是腰带、水壶、旧背包、一卷绷带、一包止血粉、两个看起来像是从仓库底下翻出来的罐头,还有一条薄得让人怀疑它到底能不能保暖的毯子。
防弹衣也有。
但不是人人都有。
排在沈飞前面的一个壮汉领到了一件硬邦邦的旧防弹衣,笑得像捡到金子。
再前面一个瘦高个只领到一顶钢盔。
轮到沈飞时,发装备的士兵看了他一眼,从旁边捞出一件防弹衣丟给他:“拿著。”
沈飞接过,掂了掂。
很沉。
外层磨损严重,肩带有重新缝过的痕跡,里面的防弹插板也不知道经歷过什么。
不过有总比没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