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长期的非常少,毕竟长做的话,还是自己置办家当更划算。
但对目前的新月来说,租赁却更方便。
首先,那么多东西,每日从村中搬来搬去,她跟新晴太过吃力。
新月偶尔放松时也会看看视频和小说,不少小说中的穿越女主总是智慧无双且力大无穷,永远气血充足仿佛使不完的劲儿,动辄背个八十上百斤还健步如飞,抑或连轴转个数天而不知疲倦……
当然这种人肯定是存在的。
但新月自问以她目前的身体状况,是做不到的。
新晴虽因经常干活,的确力气较大,但毕竟年纪小,也无法做到。
能够直接镇上租赁,便省的来回折腾。
其次,最重要的是,从街道司租赁的东西,除了可以寄放到街道司外,哪怕放在摊位上,也无人敢偷——上面都刻有衙门的印记呢。
新月总共要租赁两样东西,还需要买炭火。
这年头火源主要靠柴与炭,所以烧炭技艺业已成熟。
炭价根据品质从三文到几十文不等,新月买最普通的炭就够用了。
炭不压秤,一斤也能用上一段时间,还是很划算的。
新月先定了五斤炭,反正街道司就在这里,用完再来买便是。
将炉子与桌凳也定下了,新月选了套长桌,四面都坐上,个头小点的差不多能坐下十一二个人,理应够用了。
选定后出来便需登记与付钱。
“会写自己名不?”年长衙役问道。
登记后还需租借者签名。
不会写的就由衙役代签,再按个纸印。
新月点头,道:“跟人学过几个字,写的不好。”
新月从未用毛笔写过字,的确写得不太好。
粗细不匀,毫无章法,只勉强能够认出。
不过如此却更显合理正常。
她一个农家女,会写自己名字还说得过去,若写得一手好字反倒令人生疑。
如此也给新月提了个醒,她认字的事也可以推到福伯福婶身上,但跟随他们统共就那么点时间,不可能一下子很精通,毕竟读书写字这东西跟厨艺不一样。
以后如何将此事过个明路,想办法继续读书认字,还得琢磨琢磨。
租金按月付——幸而是按月付,若是三月或半年一付,新月这生意就得推后了。
新月付过租金后,跟衙役们借了水和抹布,和新晴一起把桌凳擦洗了一遍,今日先存放此处,明日摆摊时再来取用。
从街道司离开时,新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棒棒糖放桌上,笑道:“今儿麻烦衙役大哥们了,这是我家自制的糖,没事儿吃着甜个嘴儿。”
男人们不馋这口糖,但糖是好东西,且谁家没个孩子侄子的,新月一走,棒棒糖就被瓜分干净了。
虽然少了桌子炉子这些东西,但大陶罐装满食物之后分量也不轻,因有汤水,新月没敢装太满,一小部分分装在小陶罐里。
出摊的第一日,新月背着小陶罐,又和新晴抬着大陶罐到岔路口去赶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