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前东仓的门是被自己守仓的足轻撞开的。
他们没有先抢米,而是把三只空粮斗倒扣在门前。队长坂本重次举着欠饷册,声称本队四个月未领足粮,家中已有人挖野根。藩主使者却说这群人杀伤仓兵、拒绝军令,全是叛徒。
仓门内躺着两名受伤守兵,米袋只破了七袋。足轻控制外院,没有打开内仓。若真要劫粮,他们早能把门板全拆掉。
满桂令两边各退五十步,先核人。
这支队伍并不代表整个肥前。名册属于佐贺藩一处沿海番队,实际到场一百三十余人;其中有世袭足轻、临时募兵和几名小姓,俸给方式各不相同。有人欠米四个月,有人只欠两月,还有二十多人上月领过一半。
藩主使者坚持不必细分:“持械围仓便是反。”
坂本也把册往地上一摔:“我们同吃一锅,欠一个就是欠全队。”
双方都想用一个身份盖过不同的账。
藩仓簿很快证明两边都藏了东西。坂本口中的四个月,是按足额俸给计算;藩方说已经发过粮,却把两次不足半额的救济也记成“本月已给”。此外,世袭足轻的家禄与临时募兵口粮本就不同,队中有人拿高一档标准替全队算欠额。
一名临时兵听见要按身份重算,立刻骂坂本利用他们壮声势。坂本回骂他入队时也吃过同锅。人群内部险些先打起来。
审计吏让每十人推一名核册者,与藩仓书吏面对面查。谁拿哪种俸、哪月领过多少、家中是否另得救济逐项落纸。队长可以提出总账,不能替每个人放弃差额。
撞门经过也被拆开。最先撞门的是四名饿急的临时兵,坂本随后带队控制外院;一名守兵的头伤来自门板,另一人的腿伤却是藩军从内仓射箭误中。藩主使者原报“叛徒打伤两名仓兵”,把己方误伤也算了进去。
受伤守兵醒后确认腿伤方向,藩军医官仍试图改口为混战所致。箭杆带着内仓编号,无法推出门外。撞门四人照样受审,第二名伤者不再压到他们账上。
坂本看见这一处更正,没有道谢,只说:“若粮账也肯这样查,我们何必撞门?”
满桂回道:“肯查账,不等于撞门无罪。没撞门,也不等于藩仓无欠。”
东路审计吏把所属、欠粮月数、家属、武器与是否参与撞门分开登记。撞伤仓兵的四人另列,守在外院未入仓的另列;半路被队长召来的临时兵可自行说明。
郑成功提出用粮票换分批缴械。
足轻人群立刻大笑。此前藩中欠粮用的也是纸,仓吏每次只说下月补。他们不信大夏一张新票比旧主的朱印更能填肚子。
“先把米推出来。”坂本说,“看见粮,我们才放枪。”
军需官担心开仓会被抢。郑成功让仓吏在缴械线旁支一口秤,只搬出十户三日份的粮,袋口不离守兵视线。
“第一批十人。”他说,“交长枪,报本人和家属。领到粮以后可回队伍给他们看。无需宣誓效忠大夏。”
没人先动。
坂本怀疑首批会被扣作人质,要求自己派人。郑成功准他点五人,另五人由队伍自愿。十人走到线前,将长枪一支支放进木架,短刀保留到身份核完。
第一人名叫井上三平,册上写有妻母三口。他说还有一个两岁儿子,藩册没有登记。邻队两人能证明孩子出生,村寺也有祈福木牌。家口暂记四,婴儿份先发三日,后续查村簿。
第三人更麻烦。他名下没有家属,却要求把粮给死去同伴的寡母。旧册显示那名同伴已在半年前除名,抚恤从未发。若把寡母记成他的家属,日后身份与田税都会错。
仓吏给寡母单立军属遗欠号,以阵亡牌和两名同队者作证,领三日粮。第三人的个人票仍按本人发,不能靠冒认亲属解决旧册遗漏。
第五人其实已经在两日前偷领过一斗。他主动说出,担心核验后被当假票犯。旧仓暗门簿有他的指印,属守仓书吏私下发粮。已领部分从欠额扣除,书吏为何私放另查;坦白没有让那一斗变成没领,也没有将他逐出缴械队。
十份票写完用去近一个时辰。足轻人群愈发焦躁,怀疑大夏故意拖延。郑成功让核完的十人先兑,不等整批结束;后面的人能看见每一袋粮上秤,速度慢的原因也摆在案前。
第二人的欠粮册写四月,旧仓簿只缺三月。他拿出妻子收到的半斗米签,证明第四月曾领过少量。审计吏按三月全欠、一月差额记,不为凑整数发四月整粮。
十人逐一领到米。粮票只写票号、本人或家庭编号、可兑仓和日期,不把武器编号写在票上,也不写效忠语。缴械记录另册保存,免得持票一看便被外人认作降兵。
井上背着粮走回人群,扯开袋口让所有人看。有人伸手抓起米咬了一粒,确认不是掺沙。
第二批开始排队。
就在队伍分散时,藩军从西巷压来。两百名武士和足轻举弓推进,宣称奉藩主令平叛。藩主使者先前答应停在五十步外,此刻却说那只是谈判权宜。
兵变者重新抓起长枪。若大夏替他们反攻藩军,粮票缴械便会变成选边倒戈;若让藩军冲进缴械区,第一批十人必被斩杀,信用当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