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现在整个人都飘了,钱还没到手,就已经想好了要怎么花了。
並且。
他决定以后就这么干。
这样干他得到的多啊,钱儿来的还快,他又不用担什么风险。
还能落下个正直的好名声。
以后再有这么好的事,他还跟丁寧合作。
他不知道的是。
丁寧卖海参的钱早就被方帅没收了。
现在还欠下了债。
范春花怎么会轻易绕过丁寧?
“你现在抓紧时间把那八十八块钱还给我,这事我可以不追究你,你现在要是不把钱还我,我一把火把你家房子点了,你信不信?”
范春花也不想把这事闹到大队长那里去。
毕竟买卖同罪,再说,她也不想给自己儿子抹黑。
听说要点房子?
方母先毛了,以她对范春花的了解,这娘们儿是真能干出这事来。
她赶忙劝丁寧:“你要么把海参给人家,要么就还人家钱,总之,你不能让我们跟著你吃瓜捞吧?我们还想多活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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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寧手里哪有钱啊?
一分钱都没有。
再说了,她把陶罐给范春花的时候,里面明明就是海参啊?
她亲手处理的那海参,怎么可能有假?
处理完以后,她便再也没动过那陶罐,別人也没动过。
丁寧越想这事越不对劲儿。
“范大娘,你做人不厚道啊,我好心,冒著被告的风险,把海参卖给了你,现在你偷摸把海参藏了起来,放坨大便进去,说是我乾的?我看你是想黑吃黑吧?现在又来找我要海参的钱?你这是想吃了海参还不给钱啊?”
丁寧现在最后悔的事就是当时没有当面验货!
都怪大队长找那些搜查的人,不然怎么会有现在的事发生?
范春花抄起身边的水瓢,舀起锅里的水泼向丁寧:“放你奶奶个屁!我范春花还没缺德到这种地步,你卖给我大便,现在还想不认帐?没门!我呸!现在海参我不要了,我就要钱!抓紧时间还钱,不然,你家里值钱的东西,我可隨便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