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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曲池荷2(第1页)

第三章曲池荷2

冒辟疆去看她时,她已经病得奄奄一息,屋子里满是药物。一见到冒辟疆,精神骤然一振,动情地说道:“一见君就神怡气旺。”到了半夜更是披衣而起,宣称:“我的病好了!”

照此看来,小宛的病倒似是心病,正当天下大乱,她一个弱女子又失去了依傍的母亲,无依无靠到了极点,染上病后就没有了求生的意志,才会缠绵病榻如此之久。心病还需心药医,见到了殷勤探望的冒公子,顿时神清气爽,一下子霍然而愈也是有可能的。

人们总觉得冷傲的女孩子难以接近,其实她们清冷的外表下往往埋藏着炽烈的情感,轻易不动情,一旦动了真情的话,便会将平生积累的热情倾泻而出。小宛便是如此,再加上身逢乱世,急于寻找一个归宿,而冒辟疆从各方面来看正是个最理想的归宿。

一夕倾谈之后,小宛当机立断,誓要委身于冒辟疆。冒辟疆没有松口,她就鲜衣靓妆,打着送他的名义,渡浒墅,游惠山,经过毗陵、阳羡、澄江,抵达北固,登上金山,上演了一番“十八相送”。

而冒辟疆呢,一方面享受着美人的陪伴和众人的艳羡,另一方面则坚决拒绝将她纳入家门。董小宛也犯了倔,冒辟疆越是拒绝,她就越是不罢手。她那么娇滴滴一个女孩子,骨子里却倔强得很,认准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冒辟疆走到哪,她就跟到哪,誓要死磕到底,

这可不是一路繁花相送,而是充满了心酸和惊险的路途,且不说沿途风波恶,光是冒公子骤然变冷的态度就够让小宛伤神的了,他找出了很多理由来拒绝小宛,潜台词没法说出口,那就是小宛欠了一身的债。

小宛拖着病体回到了苏州,没多久又主动去追寻上京赶考的冒辟疆,这次更惊险了,路遇贼人,躲在芦苇丛里几天没吃饭,差点就饿死了。冒公子因为只中副榜心情很不好,又一次严词拒绝了她。

因为倒追的过程太过艰辛,连后世的读者都看不下去了,纷纷替董小宛抱不平,痛斥冒辟疆是渣男。这种指责未免太过火了,冒辟疆那时对董小宛并无深厚的感情基础,她骤然间以终身相许,他犹豫一下、纠结一下也在所难免。现代人动辄爱指责男人太渣,其实有时候那个男人并不渣,他只是不那么爱你而已。

关键时刻,还是钱谦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钱出力为董小宛赎身,还亲自将她送到了冒家。钱谦益和董小宛并无多深的私交,他只是见不得美人被辜负,如此怜香惜玉,实在无愧于“风流教主”的称号。

如果说董小宛追求冒辟疆时靠的是一个“缠”字,那么她真正打动冒辟疆则靠的是一个“柔”字。冒辟疆赞赏她说,“姬最温谨”,她嫁进冒家后,温柔谨慎到了极点:她本来颇能豪饮,却因冒辟疆酒量不好,婚后就很少饮酒,而是陪他煮茶品茗;一家人在吃饭时,她通常是侍立在旁的那个人,每顿就吃几根青菜两粒豆豉;冒家大娘子当了甩手掌柜,她却要操心一大家子的日常开支,逃难时还得负责准备散碎银子;冒辟疆逃难时生病了,她身披一卷破席,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累得骨瘦如柴。正是依靠着这水滴石穿的柔情,她才慢慢地走进了他的心里。

他们结缡之后,有过一段静好的岁月。那时外面世道虽乱,冒家的深深庭院里,却仍然藏着难得的宁静。小宛不但温柔贤惠,更兼冰雪聪明,她做得一手好菜,“蒲藕笋蕨、鲜花野菜、枸蒿蓉菊之类,无不采入食品,芳旨盈席”,她做的醉蛤如桃花,醉鲟骨如白玉,虾松如龙须,至今民间仍流传着她创制的“董肉”(即虎皮肉)、“董糖”。她又善于调香,曾亲手制作百枚香丸,寒夜里燃上一枚,热香中仿佛有半开的梅花幽香,又仿佛带着荷花鹅梨香的甜蜜,静静地渗入鼻息,令人仿佛处于百花深处。

小宛于众花中独爱菊,有客人曾送冒辟疆名菊“剪桃红”,花朵繁密,枝条婀娜,小宛每天夜晚都高烧蜡烛,以白团扇四面合住,再将花摆放三面,自己摆张小座在花间,人在菊中,菊与人俱在影中。回首对冒辟疆说:“人比黄花谁更瘦?”此情此景,淡秀如画,多年后仍令冒辟疆念念不忘。

小宛又最爱月亮,夏夜在花园乘凉时,她与幼儿诵读唐人咏月的诗,倚在小案几上,她总是多次移动座榻以使四面皆能受到月光。半夜回到屋里,她仍然推开窗让月光照在枕头席子上。她喜欢的咏月诗是李贺的“月漉漉,波烟玉”,从这偏好中可以看出她欣赏的是晚唐那种纤弱伤感的诗风。

对冒辟疆来说,小宛不仅是他温柔的侍妾,更是添香的红袖。他们每天共坐在画苑书圃中,同抚琴瑟,共赏茗香,评品人物山水,鉴别金石鼎彝,此情此景,真令人感叹只羡鸳鸯不羡仙。难怪冒辟疆追忆这段往事时,禁不住感叹说:“余一生清福,九年占尽,九年折尽矣。”小宛则感叹说,她如同离开了火云,来到了清凉界中。

文为心声,我相信冒辟疆一定是爱过董小宛的,而且这份爱并不浅薄,所以我们在读到《影梅庵忆语》第三卷时,会深切地感觉到小宛是如此可爱、如此生动,因为那正是他带着深深的爱意来描摹的,每一个字都浸透了他对她的爱。

但爱又如何,冒辟疆是个很正统的人,这种人深受礼教的束缚,他再爱小宛,也只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妾来宠爱,决不会越过这个度。像钱谦益和龚鼎孳那样视礼教为无物,将小妾当成正室夫人那样来对待,这样的行为在当时是饱受诟病的,或者可以说,像冒辟疆这样爱惜羽毛的人,重视声誉胜过美人,他决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让自己落到被人唾骂的地步,归根结底,他最爱的还是他的面子。

所以当乱军攻入大难临头时,我们看到了难堪的一幕:逃难途中,冒辟疆一手携老母,一手携发妻,根本腾不出手来照顾董小宛,唯一能做的只是回头嘱咐她:“你要快点走,跟在我后面,慢了就跟不上了!”小宛听了,只得跌跌撞撞地紧跟在后,还好她命大没走丢。

更难堪的是,当清军南下时,冒辟疆可能考虑到前面还不知有多少凶险,居然想将董小宛送到朋友家去,他的原话大意是:“这次逃难,不像在家中,尚有人帮忙,而我孤身一人,家累甚重,与其到时顾不上你,不如先为你筹划。我有个朋友,侠义多才,想把你托付给他。以后如果还能相见,当重续旧好,如果见不到我了,你可以自行决定去留,不需要考虑我。”

不管这番话说得多么义正词严,都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大难临头之时,他终究还是做出了舍弃她的打算。因为她只是一个妾,而小妾,在那个时代往往等同于一样物品、一件小玩意,是可以随时丢掉的。小宛啊小宛,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到头来,分量却还是远远不及他的父母妻儿,最终还是头一个被放弃的。

小宛是如何反应的?她既没有哭,也没有闹,反而宽慰他说:“你说得对,家中父母幼儿,自然比我重要百倍。我若能活下来,一定会等你回来,若有什么不测的话,当葬身于大海之中!”

她明明知道他的凉薄,却对他的凉薄抱以理解,并回报以不离不弃,这需要何等痴情。但是我想,在她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心里一定在隐隐作痛吧。好在冒辟疆的父母和妻子都舍不得小宛,在他们的规劝下,冒辟疆才打消了想将小宛送人的念头,但我觉得这是他这辈子的一大污点,而且很难洗刷干净。

薄命怜卿甘作妾,这句话用来形容小宛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她自从嫁给冒辟疆之后,就恪守着一个小妾的本分,心甘情愿地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去,从未有过半点逾矩的行为,连痴心妄想都不敢有。她只想守在他身边,做他低眉顺目的小妾,在他想起她来时,发出一星半点微弱的光芒。

故事的结局从一开始就已经写好,他们之间的感情,起初就严重不对等。这样的爱先天不足,即使能在尘埃里开出花来,那花也太小太弱,经不起风吹雨打。

小宛在嫁进冒家九年后离世,年仅二十七岁。她很有可能是累死的,她拼尽全力想做一个无欲无求的侍妾,可是在她内心深处,未必不渴望能和冒辟疆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种渴望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小宛的悲剧在于,她误以为自己强大到可以不需要回报,可事实上,她仍然只是个柔弱的女子,渴望被人珍重爱护,免得一世流离、无枝可依。

不知道她有没有意识到,那个她一辈子都奉为天神的男人,压根就配不上她的痴情,他只不过是个寻常男人,对她纵有真心,也越不过道德礼义。更无奈的是,那个年代的男人,普遍都配不上她的痴情,某种程度上她并没有更好的选择。

生命的最后关头,小宛留下了一首名叫《孤山伤逝》的诗:

孤山回首已无家,不作人间解语花。

处士美人同一哭,悔将冰雪误生涯。

做一朵人间解语花,原本就不是她的选择,她只是被命运逼至如此。这一生的遗憾已经无法弥补,如果有来生,我想她一定希望能够做某人清清白白的妻,和他生死相依、白头到老,至于那个男人是不是冒辟疆,倒真的不是很重要。

沈宛:雁书蝶梦皆成杳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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