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生个缩小版的陆思年。
陆思年的童年是残缺的,她想弥补陆思年小时候缺失的那部分童年。
叶三秋问,“为什么一定要是女孩子?”
陆思年:“女孩子没男孩子淘气,比较听话,我喜欢女孩子!”
真实的原因就没必要给媳妇儿说了。
叶三秋毫不客气的戳破了他的美梦,“万一生个闺女遗传了我惹事的本事呢?”
基因这东西真的很神奇。
她遗传了裴音的大力气。
要是生个闺女,十有八九也会遗传她的大力气。
她女人的第六感,觉得肚子里的孩子就算是女孩子,也一定不是陆思年嘴里乖巧听话的女孩子。
甚至会比男孩子还要调皮。
陆思年语气里满满的父爱,“就算是调皮的女孩子我一样喜欢。”
反正是从他媳妇儿肚子里出来了,就算是个混世魔王,他也一样喜欢。
再者说了,女孩子还是厉害一点儿比较好。
就像媳妇儿一样,至少没人敢欺负。
叶三秋:“……”
行吧,他喜欢就好。
消完食,两口子溜溜达达的往家走。
路过王家院子的时候,叶三秋好奇道:“你说,老王头会同意喇叭婶去夜校学习吗?”
陆思年:“明天就知道了!”
以大喇叭藏不住事儿的性子,估计都等不到明天早上。
……
王政委家。
饭菜端上桌,开始吃饭前,牛爱玲宣布了一件大事。
“我打算去上夜校了,你们父子俩有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