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的声音很平静,但带著一点真诚的感激。
“我和艾莉丝,將於明年结婚。“
前厅里瞬间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太好了!“
“恭喜恭喜!“
“明年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老约翰站在人群里,一脸欣慰地看著莱恩和艾莉丝。
然后他转头看著玛莎大婶,眼睛在厚底眼镜后面眯成了两条缝。
“看吧!我就说我早就知道了!“
玛莎大婶瞪了他一眼。
“你知道什么呀!我才是第一个知道的!“
“你?“
老约翰狐疑的看了一眼。
“你怎么可能比我先知道!“
“我当然比你先知道!“
玛莎大婶叉著腰,一脸理直气壮。
“我昨晚在星火祭上就看到了!艾莉丝骑在莱恩的脖子上,两个人在人群里走,那个样子,一看就是成了!“
“那又怎么样!“
老约翰也不甘示弱。
“我早上来拿药的时候,就看到莱恩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那可是订婚戒指!“
“戒指算什么!“
玛莎大婶的声音更大了。
“我还看到莱恩抱著一个硕大的泰迪熊,艾莉丝怀里抱著一袋金鱼!那明显就是在星火祭上约会了!“
“那也不能说明你比我先知道!“
老约翰的大嗓门和玛莎大婶的大嗓门在前厅里迴荡,震得药柜上的玻璃瓶都跟著颤了颤。
其他居民看著他们两个爭吵,脸上都掛著笑容。
这种爭吵不是那种真的生气的爭吵,是那种开心的、欣慰的、带著祝福意味的爭吵。
老约翰突然转头看著莱恩,一脸得意。
“莱恩!你说!是不是我最先知道的!“
莱恩笑了一声。
“约翰叔,您確实很早就知道了。“
“哈哈哈!看吧!“
老约翰得意地看著玛莎大婶。
“我就说吧!我是第一个知道的!“
“你怎么是第一个!“
玛莎大婶不服气。
“我明明——“
“我从莱恩把艾莉丝带回来的第二天就知道了!“
老约翰打断了她的话,大嗓门响彻整个前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