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陆长生的诗相比,《侠客行》太轻了。
十步杀一人,听起来很厉害,但那是杀一个,不是杀一万个。
千里不留行,听起来很瀟洒,但那是个人英雄主义,不是千军万马的战爭。
陆长生的诗写的是战爭,是几十万人廝杀、几万人死亡的战爭。
李白的诗写的是侠客,是一个人提著剑在江湖上行走。
两种意境,天差地別。
李白看著自己那行摇摇欲坠的字,脸上的表情变了。
不是愤怒,不是沮丧,是一种说不清的复杂。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这辈子写的诗,从来没有真正写过战爭。
他写过“黄河之水天上来”,写过“蜀道之难难於上青天”,写过“飞流直下三千尺”。
他写山水,写友情,写酒,写剑,写仙。
但他从没写过战爭。
因为他不了解战爭。
陆长生不一样。
陆长生是从战场上爬出来的人,他的诗是用血写的。
李白深吸一口气,收回青莲剑。
空中的那行字失去了文气支撑,像烟一样散了。
他低下头,看著自己握剑的手。
这双手写过无数诗,也杀过人,但杀的是江湖上的小贼,不是战场上的敌人。
他的手太乾净了。
“大帅,李某输了。”
李白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输得心服口服。
大帅的诗,不是用笔写的,是用刀写的。
李某的诗,是用墨写的。
墨写的诗,贏不了刀写的诗。”
陆长生看著李白,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他贏了吗?
贏了。
但他贏得不光彩。
他用的不是自己的才华,是前世的记忆。
那首诗不是他写的,是他前世读过的某首边塞诗的变体。
他把几个句子揉碎了重新组合,加上了自己的感悟。
严格来说,那不是创作,是拼凑。
但李白不知道这些。
在李白眼里,陆长生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天才,能打仗,能写诗,能斩元婴,能破文阵。
李白服了,不是服他的修为,是服他的才华。
“先生谬讚了。”
陆长生还刀入鞘。
“先生的诗,写的是江湖,是侠客,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