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没有睡着。
不是因为冷,不是因为静。是因为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滚着一个念头:它还记得第六条。
它。
二十年了,我一直叫它「它」。在心里叫,在嘴里叫。它睡在我床尾的时候,我叫它「小东西」;它陪我背律法的时候,我叫它「你这畜牲怎么又打盹」;它走了之后,我不叫它了。我把关于它的所有东西都收进了一个不打开的抽屉里,包括它的称呼。
如今那个抽屉被一条法条撒开了。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书房。
心不在焉。校对律法校错了两处,涂掉重写。那个年轻女人来了,我教她识字的时候走了三次神。她没有问我怎么了——这里的人不问这种事。
黄昏前,我走出书房。
外面下雪了。不大,细细的,像有人把白的碎屑筛下来。
一头灰狼站在书房门外的雪地里。
不是等在那里。是站在那里。这两件事有区别——等,是朝着门的方向;站,是朝着雪的方向。它的脸对着风,眼睛半闭,雪落在它的毛上,一层薄的白。
我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
「你昨天走了之后,」我说,「我在书房坐到了半夜。」
这不是我打算说的话。我打算说的是「你好」,或者「你怎么又来了」,或者什么别的。可嘴比脑子先动了。
它转过头来看我。灰色的眼睛,雪在睫毛上融化。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
「书房的灯亮到了丑时。」
我想问它是不是在外面守了一夜。我没有问。有些问题,答案比问题更沉。
「走走吗?」它说。
我裹了裹灰布衣裳,跟着它走进雪里。
它走在我前面。不快,不慢——不是灯道上那头大狼的那种慢,是一种配合着我的步子的慢。我走快了,它就快一点;我停一步,它也停一步。像两个齿轮,咬合了二十年前的旧齿。
我们沿着谷边走。雪越下越细,路上没有人。远处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在雪里晕成一团一团的暖色。
走了大约一刻钟,我开口了。
「你当年为什么走?」
这是二十年来我问过的最短的一个问题。也是最重的。
它没有立刻回答。走了几步才说。
「时间到了。」
「什么时间?」
「我的时间。在你那边的时间。」它停了一步,「我不是走的。我是被叫回来的。」
我想了想。「谁叫的?」
「没有谁。是……」它的耳朵动了一下——在找词,「像你们的涨潮。到了那个时候,就回来了。不是谁的决定。」
我站在雪里,消化这句话。涨潮。不是谁的决定。就像我被送进门——不是我的决定,是一道算术:不争,就只死一个人。
「你知不知道,」我说,「你走之后,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