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四年。
这四年里,林曜之在穆念慈面前彻底不装了。倒不是他主动摊牌,而是有些事根本瞒不住。一个七岁的孩子,隔三差五扛著野猪回来,出手就能把村里闹事的泼皮扔出三丈远,偶尔还能说出些连教书先生都听不懂的话来,穆念慈要是还看不出端倪,那她就不是穆念慈了。
她看出来了,但她没说。
林曜之记得那天晚上,穆念慈把他叫到跟前,认认真真地看著他,说了句:“曜之,你是什么来歷我不问,但你要记住,你永远是这个家的孩子。”
林曜之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就不再刻意掩饰了。
他从八岁那年开始,以牛家村为中心,向外辐射做起了“大事”。当然不是以本来面目,他找了块黑布往脸上一蒙,江湖上便多了一个谁也没见过的神秘人物。此人专杀两种人——贪官和滥杀无辜的土匪。
第一次出手是在临安府,一个县令贪墨了賑灾银子,导致下面两个村子饿死了几十口人。林曜之夜里摸进县衙,把那县令从被窝里揪出来,当著全家老小的面一掌毙命,然后在墙上留了四个血字:“贪者必诛。”
第二次是在浙西的山寨,一伙土匪劫了商队不说,还把商队上下三十七口人全杀了,连襁褓里的婴儿都没放过。林曜之一个人摸上山去,一炷香的工夫,寨子里的大小头目十三人全部毙命,其余嘍囉嚇得跪了一地,他也没赶尽杀绝,只是把山寨积攒的不义之財搬了个乾净,临走一把火烧了寨门。
这样的事情做多了,江湖上就开始流传一个名號——魔童。
没人见过他的样子,只知道他身形不大,像个半大的孩子,但武功高得离谱。有人估计这人是个天生的侏儒,年纪其实不小了,否则不可能有那样的功力。还有人说他是某个隱世老怪的徒弟,年纪轻轻就练成了绝世武功。各种猜测满天飞,但没一个猜对的。
林曜之听到这些传闻的时候,正在牛家村的院子里啃西瓜,嘴角一翘,也没当回事。
他做事有自己的一套规矩。
贪官只杀那些民愤极大、草菅人命的,那些虽然贪但还勉强办事的,他只是暗中警告一番,或者把赃款偷走便是。
土匪也是,只杀手上沾了无辜者血的,那些被逼上梁山的普通嘍囉,他通常网开一面。
至於缴获的財富,四年下来,竟然攒了上几十万两。
这个数字他自己都觉得离谱。
但仔细一算,一个知府级別的贪官,家里动輒十几万两的藏银,再加上金银首饰、古玩字画,折算下来数目惊人。
而那些土匪山寨,尤其是盘踞商路多年的老匪,积蓄更是丰厚得嚇人。
他这些年剿了十几个山寨,端了二十多个贪官的家,上百万两就这么堆出来了。
林曜之把这些財富分散藏在牛家村附近的几个隱秘地点,只拿出一小部分来改善家里的生活。
穆念慈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但也隱约感觉到,这个孩子手里捏著的数目恐怕不小。
除了积攒財富,林曜之还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收人。
他从各处捡回来二十八个孤儿。
有的是父母死於贪官横徵暴敛的,有的是被土匪屠了村侥倖逃出来的,有的是逃荒路上被遗弃的。
林曜之把这些孩子一个个带回牛家村附近安置,给他们吃穿,教他们读书识字,传他们武功。
他对这些孩子的要求很明確:將来要跟他做事。至於是什么事,他没细说,只说了一句:“这天下乱得太久了,总得有人收拾。”
二十八个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二三岁,最小的才五六岁,但个个都对林曜之死心塌地。在他们眼里,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曜之哥”就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杨过也在学武。
林曜之从他五岁开始就传授他紫霞神功打底子。
紫霞真气中正平和,最是適合初学,不会走火入魔,也能把根基打得极为扎实。
杨过这小子天资极高,学什么都快,林曜之每每看著他那双灵动的眼睛,就想起原著里那个惊才绝艷的神鵰大侠,心里暗暗决定——这辈子要让杨过早走些弯路,少吃些苦头。
至於他自己,这四年里也摸索出了一些规律。
那滴金色血液確实偏爱至阳至刚的武功。
他上一世修炼的辟邪剑谱就是至阳至刚的路子,配合金色血液简直如虎添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