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痛卫衣只穿了一天。
第二天早上,温晚起了个大早——这个“大早”是相对概念,对温晚来说,九点之前起床都叫“大早”。
沈映晚刚从衣帽间把那件白色卫衣拿出来,温晚就踩着拖鞋“哒哒哒”跑过来,一把从她手里把衣服抢走了。
“这件以后不穿了。”温晚把卫衣叠好,塞进自己带来的那个帆布包里,动作干脆利落,像一只护食的松鼠。
沈映晚看着她。
温晚被她看得有点心虚,下巴微微扬起,试图用高傲掩盖心虚:“看什么看?我说不穿就不穿。”
“理由。”
温晚的耳朵红了。
她低头叠另一件——是的,她不止买了一件,她买了三件。
一件白色,一件粉色,一件浅蓝色。
三件都是同款,只是颜色不同,美少女的头发颜色也不一样,白色款是粉紫渐变,粉色款是蓝绿渐变,浅蓝色款是橙红渐变。
温晚在巴黎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每件限购一件,她拉上了两个同学帮她买才凑齐了三件。
“理由就是。”温晚的声音小了下去。
“你穿得太好看了。”
沈映晚靠在衣帽间的门框上,双手插在睡裤口袋里,看着她。
“太好看了不行吗?”温晚的声音更小了,小到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太好看了,我不想让别人看。你就穿给我一个人看就行了。”
沈映晚沉默了一秒。
“好。”她说。
温晚愣了一下。她以为沈映晚会说“你不是说穿这个很有亲和力吗”或者“你不是说想让员工觉得我好接近吗”,但沈映晚什么都没说,只是说了一个“好”字,干脆利落,没有任何犹豫。
温晚把三件卫衣叠得整整齐齐,塞进帆布包里,拉好拉链,然后把帆布包放到了衣柜最里面。
她转过身,看着沈映晚。
沈映晚已经拿起了那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
“今天降温。”沈映晚说。
“穿厚一点。”
温晚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薄针织衫,又看了看窗外灰蒙蒙的天,犹豫了零点五秒,然后从衣柜里把沈映晚那件黑色的大衣拽了出来。
“我穿你的。”
沈映晚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温晚把沈映晚的大衣套在身上,袖子长出一截,下摆快到膝盖,整个人像一只被装在黑色袋子里的企鹅。
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袖子甩来甩去,像唱戏的水袖。
“好看吗?”温晚问。
沈映晚看着她,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
“好看。”
温晚满意了,把袖子往上推了两道,露出十根手指,抓起桌上的手机和帆布包,踩着沈映晚的拖鞋——她的鞋子被踢到了床底下,懒得弯腰捡——走出了卧室。
沈映晚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穿着自己的大衣、自己的拖鞋,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肩上,右眼尾的泪痣在走廊的灯光下一闪一闪的。
沈映晚忽然觉得,这件大衣以后可以买大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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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周,过得像被按下了快进键。
周一说降温,真的降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