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些凶徒几乎都是亡命之徒,还有就是国际上的雇佣兵,一旦接下任务,势必要完成雇主的委托之后,才会撤离。
这是雇佣兵的规矩。
果不其然——
陆凌宵开着一辆劳斯莱斯慢悠悠的转了几条街,就在转往另一条路的交叉路口时,忽然几辆黑色轿车从他视野中一闪而过。
是那群凶徒。
陆凌宵立即掉头跟上去。
他远远的跟在后面。
不一会儿,那几辆车陆续停了下来。
抬头一瞧。
发现对方来的地方竟然是。。。。。。
第160章地下黑市!霍公子?
地下黑市!
难道说那些凶徒跟芝加哥的地下黑市有关联?
等那些人进入地下黑市以后,陆凌宵赶紧找地方将车停好,然后也迅速地走进了黑市。
陆凌宵现在的容貌跟昨夜又不一样,他现是的样貌是个M国人,即便是站在那群雇佣兵的跟前,他们也认不出他来。
所以,他不慌不忙的进了地下黑市,远远的跟在那伙人身后。
距离不远不近。
慢悠悠很随意的走着,即便是那些雇佣兵回头看向他,眼神凶狠,陆凌宵也面不改色的继续往前面走。
刚才出门的时候,知知特意叮嘱他穿一身高定,还戴了一块价值几千万的百达翡丽手表,他家知知的原话是,在国外穿的太朴素太低调,会被当地人歧视。
在国内,他几乎每天都是穿部队的作战服,很少穿便衣,他家知知从空间里面给他挑选的运动套装、情侣装、休闲装,他是一次都没穿。
主要是没机会。
因为回到部队以后,他每天都特别的忙,根本没时间出部队,连带着老婆孩子出去玩耍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那些衣服挂在衣柜里一直到现在,还是崭新的。
早上在空间里面,经过他媳妇儿的精心搭配之后,此时的陆凌宵,看在外国佬眼里就是妥妥的富二代,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