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思维似乎还停留在建筑学上,眼睛盯着彩绘玻璃窗。我看着那块阳光充足的餐桌,忽然回忆起某些旧事:“别说,在美学上,乌菲也许能和你有共鸣。”
“亚历山大·普罗瑟先生?”
“对啊,他有段时间,喜欢‘色彩艳丽,过度装饰,滑稽中透露着一股轻佻’的物品。比如说吃饭带上翡翠汤匙啦,用银质镶宝石的碗啦,还有金牙签什么的。”
“普罗瑟先生的审美令人……心头温暖,先生。”
“是吧?他说是在效仿偶像,有段时间他疯狂迷恋……谁来着?我不记得了,一个挺神秘的家伙,因为他只告诉了我,还让我别到处乱说。嘿,我真该记住那家伙的名字。”
吉福斯眉毛一撇,立即福至心灵:“普罗瑟先生迷恋的那位可是奥斯卡·王尔德先生?”
“哎呀!好像就是这个名字,你怎么猜到的?”
他严肃而机警地瞧了眼四周,几个学生大声争论着汤里该不该放欧芹,等到旁边空荡荡了,他才问道:“普罗瑟先生的这个小趣味还有谁知道?”
“大家都看得见呀。”
“不是审美品味,而是他迷恋的对象。”
“那倒没有,只有我知道。”
尽管他似乎仍旧不悦,但眉头软化不少,只淡淡地点评:“普罗瑟先生举止大胆放纵,幸而思维并没有放松。”
跟在吉福斯身边,好像自己的脑神经也能受到影响。我逐渐回忆起了关于奥斯卡·王尔德这位学院前辈的生平事迹,虽然现在没有镜子,但根据吉福斯的眉毛角度,想必他近距离观看了一场我如何变脸的精彩表演。
“啊,我不是说……”
“你什么都没说,先生。”
“呃,你忘掉关于乌菲的话,我胡言乱语呢。”
“正如我所言:你什么都没说,先生。”
“好吧。”
我低头不语。
我们离开窗明几净的食堂,沿着墙根朝查韦尔河的方向走去。学院东侧的水草甸岸边,我状作漫不经心地踢着石子,实际上心乱如麻。刚才的谈话暴漏了一些事情,我不禁为乌菲感到提心吊胆。虽然我心里清楚吉福斯有时候大嘴巴,关键时刻绝对守口如瓶的,但事实如此,我十分懊悔。
吉福斯对我的情绪一如既往地敏锐,私下里只有我们两人,他反倒主动提起:“王尔德先生于1874年至1878年在学院研习人文文学,刚好和先生是一个专业。”
“啊?是的,没错,一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对吗?虽然已经名声扫地,但似乎学院里无法抹去他存在的痕迹,或许我们之中的哪个教授,曾经上学时就吹捧过他的什么什么主义来着,恨不得手捧精致瓷器,侍奉在他身边,当个壁花什么的也好啊。”
“是唯美主义和颓废主义。”
“看来不是太实用。”
“于他来说的确如此。华贵的美丽,却无法抵御世俗的丑恶。珍贵的物品都易碎,对于尘世间的求生来说不值一文。”
他的态度颇有些冷冽,让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本来能和吉福斯你来我往聊上许久的人也不多,我搜肠刮肚,奈何墨水已经倒干,实在挤不出来了。
“不是有句话,每个人都有这什么,有那什么的吗?”
“先生是说‘每个圣徒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吗?”
“大概吧。”
“先生无需在意这些罪与美的对立,道德与宽恕的裁决。每个时代都有铭刻在王冠上的珠宝,也有铺路的鹅卵石,先生只需要遵守本心,决定自己的位置归属于何方便是。其余的不过是多余的操心,不值一提罢了。”
“哎,你说得都对。论智慧,世间所有先贤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你从马路中央走过。”
“先生谬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