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不答她的话,又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不太满意地点点头,说道:“以前没注意,今天仔细一看,你长相确实一般,根据你以往的表现,你不聪明却也不算傻,至于干瘪……后天可以补回来的。”
……
沈清歌牙齿咬得咯咯响,忽然笑起来,点点头说道:“我以前也没注意,今天仔细一看林公子大失所望,你也不聪明,不好看,脸色惨白如鬼,明明是只遭人嫌的口臭黑狐狸,偏偏装扮成一副纯情小白兔的模样,以为自己是爱丽丝。
还性情恶劣满嘴跑火车仗势欺人栽赃陷害……虽然你毛病忒多,但是我相信,通过后天的培养和努力,还是可以改好的。”
她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道:“放心,我会费一点心思,一定会帮你改掉这些坏毛病,把你**成一个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大好有为青年。”
“拭目以待。”林轩毫不生气,点点头,道:“那么就比比看,到底谁**谁?”
……
“我不是一般的小厮,我要求和我本人优秀的素质相匹配的待遇!”
沈清歌站在龙城七里巷城主府“逐风院”门前,手里拿着件小厮的衣物摇晃着抗议。
屋内毫无动静,季江瞟了沈清歌一眼,劝道:“哎呀!沈姑娘,是你自己非要跟着林公子来城主府的,你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这个,再要求什么好像有点过分……”
“你懂个屁!”沈清歌解释道,“他这人喜静,我这不是在故意烦他吗?想烦到他自愿认输。”
她蹬蹬蹬地跑到窗户前,窗户紧紧地关着,沈清歌伸手去戳窗纸,我戳戳戳……噗嗤噗嗤噗嗤,窗纸很快成了马蜂窝。
想到夜里寒风从这满是洞口的窗纸呼呼的吹进去,吹到某人身上,那场景必定十分美好,沈清歌笑得十分开心。
我再把洞戳大点……啊!沈清歌指尖一痛,仿若针刺,忙不迭地收回手一看,指尖上冒出一颗米粒般大小的血珠,禁不住大怒,骂道:“竟然暗下如此毒手,小人行径,恶毒!”
窗子呼啦一声被拉开,一身白衣的林轩端站立在窗前,身后是青锦绣红松的锦屏,那色泽暗红的松针,针尖上镶着微微的黄,艳丽中携裹着饱经风霜的沧桑,衬得这松图前的林轩眉目舒朗而俊秀。
他指尖捏着一枚中空的针,若有所思的看着针管里流动的细细的血液,沉吟道:“这血液中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药香,这药香里似乎含有天山雪莲,七夜草,百年灵芝,千年人参……都是天下少见的极其难寻的珍贵药材。”
晃了晃手中的血针,他面露沉思,看也不看沈清歌一眼,喃喃自语,“司徒城主的病我已经换了好几个方子,都不见起色,正在发愁下一步该如何做,或许这个对治疗他的病症大有裨益。”
沈清歌怒极反笑,喃喃道:“是我看错你了,我们四门同气连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个小人!”
林轩抬眼,隔窗扔给她一个篮子,“麻烦你恪尽职守,履行小厮的责任,给我这个小人去采药,到后园把那些结子的紫珠草草籽都采下来,在药斧杵里都杵碎了,我要用,记住,要细如粉末。”
沈清歌负手仰头看天一动不动,季江嘿嘿一笑,上前接了篮子,拽着沈清歌就走。
“你接了你去采。”沈清歌大踏步的向外走,眼角瞅到路边的野草,眼睛一亮说道,“这草上结了草籽儿,你就采这草籽磨碎了给他,我看他能不能认得出来。”
季江犹豫道:“这样不好吧?万一林大夫没发现,用错了药,这可是人命关天。”
“草籽而已,吃不死人的,就按我说得做。”
不再给季江反对的机会,她挥挥手,说道:“我出去逛逛。”
龙城不愧为四大城邦排名第三的繁华大城,高墙厚重,青砖黑瓦,古朴沉肃,民风闲散,处处透着治民有方所独有的风情面貌。
从茶馆里喝茶听书的茶客,从卖花少女甜美的笑容,从会馆里高谈阔论的士子,从集市上往来穿梭的各国商贾,从青楼上不时传来的莺声燕语,从弥漫着脂粉香和酒肉气的赌馆,都体现出了这座城市的谦容并收,和唐朝的都市长安不遑多让。
龙城犹如一位高大威猛的男子,气度端方,不动如山,或许正是这龙城特有的繁华,才令夜帝寝食难安如鲠在喉。
沈清歌心中犯愁,阿尘也不知道在哪里,我怎么才能找到他呢?
看这街上一片祥和的景象,也不像要造反的样子,到底是何事让阿尘变色,急匆匆地离开。
不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我现在已经入住城主府,近水楼台,可以暗中查探一下司徒啸天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