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围猎,惯用的招数是分兵。
一拨赶,一拨堵,一拨咬。
但现在这群狼不赶不堵,光分兵,不走,像是在等他先动。
“行,你们会排兵布阵,我来陪你们走一场。”
陈锋心里冷笑,面上不动,做了三件事。
头一件,他从麻袋里拿出来一块狼獾肉,然后抡圆了胳膊朝那个扇形阵的正中间扔了过去。
狼獾肉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声摔在落叶堆上。
五只正面的狼,一只都没动。
不但没扑,连眼皮子都没怎么眨。
头狼稳稳噹噹地站著,琥珀色的眼珠子从陈锋身上移开,扫了一眼,又移回来了。
那眼神,陈锋看懂了。
不是不饿,是不够。
“嗬。”陈锋嘴角抽了一下。
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不对。
是见了兔子也不撒。
陈锋把侵刀抽出来了。
没往前冲,而是往后退了两步,后背贴上了一棵两人才能合抱的老柞树。
他把侵刀交到左手,右手重新端起56半,枪口指地,食指搭在护圈外头。
这个姿势的意思是,我不跑,你们来。
头狼的耳朵往后贴了贴。
它在犹豫。
这犹豫本身就是个聪明。
换了一般狼,要么衝要么退,它却能停下来重新判形势。
一个后背靠树、手里有枪的人,和刚才蹲在地上的那个人,不是同一个敌人。
场面僵住了不到十五分钟的工夫。
先沉不住气的,是那两只亚成年狼。
其中一只青灰色的公狼,身子往下压了压,前爪刨了两下地,喉咙里滚出一串急躁的呜咽。
陈锋等的就是这个。
《孙子兵法》讲得明白:“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他自己先站稳阵脚,等著对方出错。
果然,头狼还没发信號,那只青灰色的亚成年先窜出来了。
它不是直扑,是从右翼绕了小半个弧,想从侧面掏陈锋的膝盖窝。
动作不算快,但角度刁。
一看就是平时练过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