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巧就是人的类的特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人们追求自由,也就是追求自己本质特性的实现,这还能有什么可非议的呢?几千年来,虽然人类社会产生的异化力量始终在对这一人的本质加以扭曲、阉割,但是,人为追求自由而谱下的可歌可泣的悲歌,却始终没有停止过,历代的农民起义,近代的人民革命,不都是这样的壮丽诗篇么?尽管它们大都失败了,或者在追求的过程中由于不可避免的异己力量而归于寂灭,但其出发点,不都是为了自由么?不都是对异化力量的压迫的反抗么?
历史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无沦有多少曲折、多少灾难,人类总是要走向自由解放的。自由永远是人类历史的起点,历史上的任何一个进步,都是向自由的迈进,人类为实现自己的本质,是无俱于任何大自然的暴决和自身异化的、残忍的。历史是人的历史,所以,自由是起点也是最终目标,通向自由之路,各个民族各有各的选择,如果不是被消灭,那其终点永远是一个——自由!
因此,人类的历史也可以归结为自由的发展史,一个同“必然”——异化作斗争的历史。“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的王国就开始了。”可这个“异化”——必然又是什么呢?仍是庄子所说的“物”,“物”着人的力量,那便是伦理社会的血缘宗法关系,以及人造神的力量,还有物的“**裸的有用性”,这个“物”囊括了一切非自觉的东西:伦理、价值、政治、宗教等等。
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的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彼岸”——物质生产的彼岸,只能是精神自由的领域。也就是说,精神领域的超越价值的观念,这便是美的实现。
人们对于历史的创造,若不为物质生产所困扰的话,那便只有一种选择——美的构想。当然,美自身也是千姿百态的,但它是超功利、非实用的,是崇高的、无私的。
自由与美,在这里便是不可分割的一体。
美,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自由的力量。这样,我们又回到了庄子的观点上来了,在没了一切“物”的奴役,即功利名禄、权势欲望、利害得失之后,这便是超功利的自由,也就是最高的美了。
我们还可以在庄子中读到许多这一方面的论述,诸如“法天贵真”、“大音宛希”、“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的“天乐”等等。
历史转了一个圈,似乎又回到了它的起点。我之所以在自然史观中推崇老庄,也正是在起点看到了终点,看到人类对自由不息的追求。在为自由这一点上,庄子从不曾消极过,否则他写那么多文章、讲那么多寓言干什么?要真消极,一言不发好了。
至于禅宗“不立文字”说,我们也可以从今天的语言学中得到某种启发。文字,正如庄子说的:“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一文字造成的约束与遮蔽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如今之所以要突破概念的限制,就是要更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思想,更自由地与一切交流,不仅与庄子说的鸟、鱼之类,还可以与外星人……
说这些,只能做到挂一漏万,自由与美的境界是无法完全以文字表叙的,但我们从中不难看到,几千年来,自由——美,正是作为未来历史创造的动力而活泼泼(姑且借用禅宗的语汇)地存在着的。已不是过去的结果,而是未来的象征。
有着光辉的美学传统的中国,在未来历史上的选择,只要不再走弯路,是完全可以迅速地走在世界的前列的。
马克思曾把未来的理想社会说成是“彻底的自然主义和彻底的人道主义”。
所谓“彻底”,便是解放。人道主义走向彻底的过程,恰巧就是宏观的历史;而自然主义走向彻底,则是人的美学观念的复归,自然生态的复归同样是对异化力量的否定。两者的归宿,也便是美——自由。
所以,美作为一种自由的力量,是历史上不可抗拒的力量,未来属干美,这便是结论。在经过“天人相分”的残酷斗争之后,老庄的“天人合一”之美便以自然与人道的同一重新得到证明。
当罗素说“历史作为一种艺术”之际,他是要否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把历史进步归于主观的力量,要引人个人偶然的因素,也为了与“历史作为科学”摆平。但是,他对历史所包含的美的观点却说得太少,他只说:
历史属于一个不同的范畴。乘法表虽然有用,却很难叫做美。有关人类历史命运的基本智慧,极少是通过记住乘法表的较难的条目来表现的。另一方面,历史——我将这样坚持认为——就像人们公认的诗歌的情况那样,是每个人精神生活中值得想望的一部分。(张文杰等编译:《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130-13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自然,美是人的自由创造,是人最终的历史选择,这连罗素也或多或少地感觉到了。换句话说,当人能自由创造时,便不为任何异化力量所左右了。所以,美的选择就是对丑——异化的否定。
未来的社会,只能是美的社会。
这似乎是太理想化了的历史观。理论上的推导,绝不等于真正的历史的进程。多少人许诺的理想社会,到头来却只会给人类加上重重苦难,这已经屡见不鲜了。所以,笔者也不能把一种思索的结果,当做既成的事实强加于人。即便是历史上的大思想家,他们也不对自己所作出的预言加以具体的描述,因为他们已经看到及感觉到了这种后果。这就等于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所有人自由的意志上面导致的结果,便恰恰有悖于历史本身。
中国古代有老子的“小国寡民”社会,也许陶渊明才据此写出了《桃花源记》,也有孔子、康有为等的“大同社会”……这些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种乌托邦思想。
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礼治”这种理想化的社会,强加干我们这个民族,所以才有这二千多年来伦理社会的种种悲剧。当西方在寻找武器,反对神权统治时,有人甚至还想捡起这种“礼治”,说:“我们从前也不信世界上还有比我们伦理更美满、立身处世之道更进步的民族存在,现在从东方的中国,给我们以一大觉醒。”连雅各宾党人,也在1793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说:“自由是属于所有的人做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的事的权利;其原则为自然,其规则为正义,其保障为法律;其道德界限则在下述格言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霍尔巴赫甚至说:“伦理与政治是相互关联的,二者不可分离,否则便会出现危险。伦理若无政治的支持,便毫无力量,政治若无美德的支持和协助,便岌岌可危,迷失方向。伦理的目的在于告诉人们,最大的利益大于实行美德,政府的目的则促使人们这样去做……把政治和伦理道德紧紧相连的国家只有中国。”
可中国的“礼治”的煌煌功绩又如何呢?这已是有目共睹了。笔者在十年动乱中,也一度做过“礼治”的梦,到最后才猛地发现,自己恰巧没从过去的噩梦中醒悟过来。“礼治”的乌托邦,得其反则恰巧是“以理杀人”,却无人怜悯。自然西方最后也没引向“礼治”,包括马恩也对这进行了抨击。黑格尔则加以讥嘲,但他的偏见却导致了他确认中国必将像印度一样,沧为欧洲的殖民地。而这却不曾成为现实。
其实,“文革”不也有这么个“杀出红彤彤的新世界”的乌托邦思想么?可导致的恰巧是对人性极大的摧残,对个性彻底的剥夺,造成了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当然不能仅仅归于这个原因,但当年许多天真幼稚的年轻人恰巧就从这点开始上当受骗的。
本来道德引导的是善,可得到的是恶,历史与伦理就这样相悖。历史,总是高于伦理的。伦理只是历史的产物,而历史绝非伦理的学生。在这点上,克罗齐倒是说得不假:
历史决不主持公道:历史永远只进行辩护;它不可能主持公道而不使自己不公正,即,混淆思想与生活,把情操方面的爱恶当做思想方面的判断。(《历史的理论与实践》)
所谓“礼治”,仅仅是圣人们一种历史错觉而已。既然圣人也有错觉,那么,这里提出的美学史观,也就更难保证其之正确了,还是老庄说的,顺其自然吧。未来学虽说不是理想主义,欲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但历史发展的参数系统是无法穷尽的,又有谁保证得了某个环节上的遗漏呢?
由此,我们是否能得到这样一个结论:美的社会是一种包含了功利却已超越了功利阶段的较为现实性的未来社会,是人类对自由的不竭追求的一种结果,因而它是更科学的也更富于艺术色彩的。科林伍德在《历史的观念》中有这么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总之,革命者只有在他同时也是一个历史学家,在他自己的历史思想里真正重演那尽管已被他扬弃了的生活时,才能把他的革命看做是一种进步。
这意味着什么呢?
让我们重温一下既往道德社会——伦理史观下的中国古代社会吧!在否认功利而强化伦理秩序,把空想当做意志强加于人类——它与“乌托邦”恰巧是相通的。当一个革命者醉心于他的“乌托邦”,而忘却历史上的“反乌托邦”——“礼治”造成的暴政的话,他怎么能把他的革命看做一种进步呢?
这里,我们看到了这么一条轨迹,从否认功利而实质是狭隘功利主义的“礼治”社会到近代、现代功利观念的不断更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向确立了美学原则合乎自然生态的未来社会。
这便是美学史观的由来。
那时,如同古希腊的观念复归:历史也就是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