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照着酒馆里面那些人桌子上的菜样点了几个小菜,握着酒杯找了一张角落的空桌。
菜很快上桌。
炸鱼薯条金黄酥脆,土豆泥煎肉也好吃,肉被切成薄片,拌着土豆泥和碾碎的浆果,入口生香,还有这奶油鱼汤,我不知道底料是什么鱼,但完全能从中尝出大厨的技术,汤汁宛如流动的绸缎,均匀包裹着各类的食材,一口下去暖到脚底。
酒馆依旧人来人往,各式各样的消息,在杯盏之间流转。
我终于听见了想听到的那个词。
“狂猎。”
是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他正和另一个人说话,微醺的语气发飘。
我嚼着鱼,把耳朵竖了起来。
“昨晚又来了,就在西边的采石场,黑压压一片。”那男人说。
“不是跑了几个出来吗?”另一个接话。
“执灯人后半夜才到,要不是他们,采石场那几个人全得折进去。”
“可怜的乌莫拉,他家里还有两个孩子。”
“执灯人手也就那点,已经很快了。”
“怎么感觉最近狂猎多了不少,很多小商队都被袭击了,本来为了生计就没聘什么护卫,死了不少人。”
“你听说没有,昨夜半空里蓝光大盛,就在灯塔那边。”
“守墓人又出手了,他一个人能当十个用,可那地方离镇子太远,等他赶来,该死的人早死了。”
“你说那个菲林斯?那怪人,上回来镇上还是上个月的事了,听说是灯油不够才来的,买了点东西就走了,我跟他搭话都只点头。”
“说啥呢,他可是大好人,上次在星砂滩还救了我。”
“他可不像活人,我在码头见过他一次,走起路来没声音的,吓了我一跳,要不是那盏□□,我还当是鬼魂上了岸。”
“去去去,他可是救了我,没他我早死了,人家就是独行了点,你再说酒钱你自己出。”他说着说着兴奋起来,声音也变响,“你们根本不知道狂猎的可怕,上个月我在星砂滩亲眼见过,那才是和鬼一样。那些怪东西从雾气里化出来,黑乎乎的,像烂泥慢慢凝成人形,乌漆嘛黑的腿,脸还是烂的,眼睛只有两个洞,冒着紫气,我看了就想吐,好不容易砍了小的一刀,没几秒又在背后聚起来了。”
旁边的人发出压低的笑,不知是信还是不信。
有人拍拍他:“老东西,你上个月不是在酒馆里跟人打赌输了,在码头睡了两天吗?哪来的工夫去星砂滩看鬼。”
“你们就是没当面见过!被救下来我鞋都没穿,光着脚跑回镇子的,你们爱信不信。”他一口干了杯中酒,咚地放下。
“。。。。。。”
后面那些人又说了些别的没价值的八卦话,语气慢慢转成疲惫。
“那东西根本杀不死,没有执灯人,我们早就完了。”不知道是谁又补了一句,声音沉下去,像是说给自己听。
狂猎,西边采石场,执灯人,守墓人,蓝光,星砂滩,菲林斯。
看来今天选择留宿一晚是正确的,可惜他们都是些普通的平民或佣兵,口中得不出什么除执灯人外处理狂猎的详细方法。
我当然不会考虑加入执灯人,身份问题先不说,就那职责就不是我想担任的。
我讨厌走近我身边的朋友一个个离去的感觉,这种事情发生一次就够了。
我又呡了一口边陲之地,咂舌细细品味。
回归真题,那个雾里出现手里提着灯的长发守墓人,原来叫菲林斯。
看起来就是知道很多东西的人。
我把最后一口菜咽下去,起身拍了拍衣摆上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