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少了,至少五百。"
"三百,多了没有。"
"四百,成交。"林小鹿伸出手要跟他击掌,"拉钩,不许反悔。"
林默无奈地跟她击了掌。他妹这人,就喜欢得寸进尺,给他一百他能要一百一,给他一百一他能要两百。每次跟她谈判,最后输的都是他。
披萨端上来了,热气腾腾的,芝士拉出长长的丝,肉香混着面饼的焦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林小鹿欢呼一声,拿起刀叉就切,切得汁水四溅,酱料差点溅到林默衣服上。
"你能不能斯文点?"
"斯文个屁,再不吃就凉了。"林小鹿把切下来的一块塞进嘴里,腮帮子鼓成两个球,"唔,好吃,真好吃。"
林默也尝了一块。
确实不错,面饼烤得酥脆,边缘焦香,芝士拉得老长,肉酱给得足,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料。
他平时不怎么吃这些洋快餐,觉得又贵又不顶饿,但偶尔吃一顿,确实挺解馋的。
"好吃吧?"林小鹿得意地看着他。
"还行。"
"还行是什么鬼,明明就是很好吃!"林小鹿翻了个白眼,"你们男生就是嘴硬。"
吃完披萨出来已经快四点了,阳光斜斜地照在商业街上,把地砖晒得发烫。
林小鹿手里捧着大杯可乐,走几步吸一口,走几步吸一口,腮帮子鼓了瘪瘪了鼓,跟个小仓鼠似的。
"哥,我们去逛逛吧?"
"逛什么?"
"逛逛商场呀,我同学说那边新开了一家文具店,有好多好看的本子和笔。"
"你不是刚买过文具吗?"
"那是上周买的,这周又有新的了。"林小鹿拽着他的袖子往商场方向走,"走走走嘛,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林默被他妹拖着进了商场。
周末的商场人挺多,扶梯上挤满了人,空气里混着各种香水和食物的味道。
林小鹿轻车熟路地往三楼走,那边有一排文具店,玻璃橱窗里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笔记本和贴纸。
"你看那个!"林小鹿指着一个粉色的笔记本,"是不是超好看?"
林默看了眼,是个带密码锁的活页本,封面上印着一只胖乎乎的小熊,穿着碎花裙子,歪着脑袋眨眼睛。
确实挺好看的,但他妹都十四岁了还用这种粉嫩嫩的本子,有点……
"幼稚吗?"林小鹿看穿了他的想法,"这叫少女心,懂不懂?"
"懂懂懂。"
林小鹿开心地把本子拿下来翻看,又从架子上拿了几个贴纸和一支粉色钢笔。
钢笔是那种可以换墨囊的,笔杆上缠着一圈蕾丝花边,笔尖是细尖的,写字应该挺顺滑的。
"多少钱?"林默问。
"本子三十八,贴纸十二,笔二十三。"林小鹿掰着手指头算,"一共七十三,你请我呗?"
"凭什么我请?"
"凭你是我哥,凭你答应给我涨零花钱,凭你今天吃了我的披萨。"
"披萨是我请的。"
"那也是你吃得比我多!"